政院正式核備中文譯音採通用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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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 行政院正式核定中文譯音採通用拼音,由於全案僅是行政命令,對地方政府沒有強制力,地方政府若要採用其它拼音系統,中央也會予以尊重。但研考會對於中文譯音系統呈現「一國兩制」問題,將準備祭出補助制度,限定只有使用通用拼音雙語標示的地方政府,才能優先獲得補助。
據中時電子報10月1日報導,對於可能引發的反彈,研考會主委林嘉誠表示,這是為了鼓勵地方政府採用通用拼音,全案經政院核定後即可實施。
研考會主委林嘉誠昨日在記者會說明「營造英語生活環境建設計畫」時,意外讓政院已核備採取通用拚音案曝光。政院是於八月廿二日核備此案,但政院、教育部對外都非常低調,並未主動透過媒體宣導。
政院發言人莊碩漢解釋,政院核備教育部簽報的採行通用拼音案,是基於對教育部權責,以及國語推動委員會專業的尊重。希望全國能使用統一的中文譯音系統。
政院核備通過的「中文譯音使用原則」共有五項:
一、為解決國內中文譯音使用版本紊亂,俾利使用者遵循,特訂定本使用原則。
二、地名譯音以通用拼音為準;但國際通用地名或沿用已久不宜更動地名、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行政區劃層級、國際機場港口之統一譯寫依規定辦理。
三、護照外文姓名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譯音,以通用拼音為準。但原有護照外文姓名及其子、女的護照姓氏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或海外僑民姓名的譯音,得從其原有譯音方式及習慣。
四、海外華語教學除使用注音符號者外,涉及採用羅馬拼音,以採用通用拼音為原則。
五、有關其它中文譯音,以通用拼音為準。
莊碩漢直言,政院核備的通用拼音原則,對地方政府沒有強制力,地方政府若要採用其它拼音系統,中央也會予以尊重。對於中文譯音系統仍將呈現「一國兩制」問題,莊碩漢說,政府在短期內並沒有計畫要將該原則提升法律位階,規定全國統一遵行。
莊碩漢一再強調,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的差別非常有限,推動漢語拼音者所謂的「與世界接軌」,其實只是與「國外漢學專家的接軌」。事實上,對一般外國人而言,通用拼音比漢語拼音更容易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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