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聞

呂秀蓮勝訴新新聞雜誌

【大紀元12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永泰台北13日報導) 台灣副總統呂秀蓮控告 前年11月,台灣新新聞雜誌報導,副總統呂秀蓮打電話給媒體高層,主動提供陳水扁總統和當時的英文秘書蕭美琴之間的緋聞,不過,呂秀蓮隨即否認打過這通電話,並要求新新聞限期道歉。但是新新聞則表示,呂秀蓮的作法是打壓新聞自由,結果雙方談判破裂,呂秀蓮於是委請律師團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恢復她的名譽。由於這是台灣首次副總統控告媒體的案子,再加上新新聞這篇緋聞報導的時機,正值台北政壇罷免總統案的敏感時刻,宮庭內鬥陰謀論的說法甚囂塵上,引發了相當多的議論。

台北地方法院在將近一年半的審理之後,於今年4月份宣判新新聞敗訴,法官認定這篇報導是總編輯楊照虛構的,並要求新新聞在平面、電子和廣播媒體連續三天,於頭版及晚間黃金時段刊登澄清啟事。但是,新新聞不服判決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星期五對此案進行二審宣判,新新聞方面仍然敗訴。和一審判決不同的是,新新聞雜誌可以不用在電子媒體刊登道歉啟示,不過,必須在中時、聯合、自由、工商等四大平面媒體版刊登一天的道歉啟示,而這起官司還可以再繼續上訴。

呂秀蓮稍早表示,台北、高雄市長選舉已經落幕,但是台灣媒體顯然又進入另一個追逐的境地,她呼籲媒體不要再追逐八卦新聞,應該多關心台灣未來的發展。

呂秀蓮的律師尤美女表示,呂秀蓮對判決結果相當高興:“是不是所有的媒體都需要刊登,這不是副總統當初起訴的目的,最主要的目的是還她清白,給社會一個公道,同時媒體新聞自由的責任和界線應該劃分清楚,這部份的目的已經達到。”

*新新聞社長指判決戕害新聞自由*

不過,新新聞雜誌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認為是台灣新聞自由的大倒退,社長王健壯強調,該刊的報導查證已做到滴水不漏,採訪對象除了總統夫人吳淑珍、立委蕭美琴,以及作家胡忠信等人之外,有關副總統傳播總統緋聞的消息來源,可說絕對不止一個。不過高等法院卻沒有約談這些相關證人以及查核錄音證據,明顯傷害了新新聞雜誌的權益。他說:“高等法院如此草率的審理過程,如此戕害新聞自由的判決,不僅無助於發掘副總統確有散播緋聞的事實真相,同時更助長了政治人物動輒利用司法恐嚇媒體的言行,實在令人失望痛心。”

新新聞緋聞案的判決緊接在前總統李登輝夫人美元運送風波案的宣判之後。台灣高等法院接連對有關言論自由的案件進行宣判,格外引起台灣各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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