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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者:財劃法應暫緩實施 避免成為政治問題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4日訊】游錫內閣一上任,就面臨了財政收支劃分法要不要覆議的兩難局面。財政學者認為,短期內應盡量朝協商的方式,避免財劃法成為政治問題,爭取暫緩實施以免對今年的財政收支造成太大衝擊;長期而言,則應該找出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方式,以免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每年都要為地方財政爭吵不休,或是讓地方財政成為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的籌碼。

  

據中時奇摩報報導,政大財政系教授曾巨威分析說,依照剛修正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政府會面臨兩個問題:一是中央政府必須多拿出一千五百億元的統籌分配款分給地方,即使從對地方的補助款中扣回來,但是各縣市所獲得的分配數字一定會產生變化,也就是有些縣市比原來分到的多,有的比原來分到的少,而產生新的困擾。

  其次是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一千五百億元,中央政府的經常性稅收也會相對的減少一千五百億元,依照法令規定,經常性收入和經常性支出必須平衡,中央政府一時之間很難削減一千五百億元的經常支出。

  面對這個困境,曾巨威建議,在目前的政治生態下,提覆議案行政院恐不易把握,且易釀成政治衝突,最好是能循協商的方式處理,由行政院向在野黨立委將困難處說清楚,將實施期限延後一、兩年,以爭取相當時間的緩衝期。

  曾巨威個人建議,不妨參考政府將金融業營業稅由二%降為○%,為RTC籌措財源的方式,將金融業營業稅繼續保留一段時間,為地方財政籌措更充裕的財源。在這一段時間,由專業人員組成的小組應試算出一個滿足各地方基本財源的公式,未來統籌分配稅款和補助款都依照這個公式分配給地方,以一勞永逸的解決中央和地方財政問題。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黃耀輝也認為,要解決地方財政問題,中央政府多拿出一些錢來滿足地方的基本需求,是無法避免的,因為要落實地方自治,地方政府必須有錢有權才作得到。為避免對中央的財政在短期內造成太大的衝擊,可以分幾年調整。

  他建議,以人均的原則,計算各個縣市在義務教育、警政、消防等層面的基本需要,再依各地的生活水準適當調整,計算出地方的財政需要,中央政府每年就依照這個標準將錢分配給地方。其它的,就應該由地方政府自己籌財源,有本事籌財源的,選民自然會再選他。否則地方政府不想辦法讓各項支出更有效率,一味亂開支票討好民眾,沒錢就向中央要,只會使地方財政陷入無解的困境中。

  至於中央政府如何籌措更多的地方財源?黃耀輝表示,錢要用在刀口上,類似老人年金等支出是否有其優先順序,有再檢討的必要。

──摘自《中時奇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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