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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極殘忍 山東一廳級高干僱凶殺人懸案真相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9日訊】原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正廳級)張程震1994年僱凶殺害另一正廳級幹部案告破﹐8年懸案終得大白天下。日前﹐經山東省紀委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開除張程震黨籍。兇手張昌文近日被判處死刑﹐同案犯﹑兇手之妻王印蘭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人民日報6月19日報道﹐張程震于1939年3月參加工作﹐曾先後擔任中共山東省魚臺縣委書記﹑濟寧地委副書記﹑聊城地委書記等職﹐1984年4月任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1987年4月至1993年4月任山東省第六﹑七屆人大常委會委員﹐1993年12月離職休養﹐2000年9月21日病故。

  1988年﹐國家投資成立山東省農村經濟開發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由張程震任董事長﹑總經理。在此期間﹐張程震將兒子張大軍調入“中心”﹐任下屬的海南分公司經理。張大軍在任期間﹐拒不向“中心”上繳利潤﹐拒不報送財務月報表﹐擅自將分公司近千萬元的國有資金轉移到他個人賬戶上。

  1988年底﹐因中央規定黨政機關人員不能在企業任職﹐張程震與“中心”脫離關係﹐王家斌(正廳級)繼任“中心”總經理。王家斌上任後﹐發現張程震﹑張大軍有濫用職權及侵吞國家資產等問題﹐向有關領導﹑部門進行了舉報。1992年9月﹐王家斌還以“中心”法人﹑總經理的身份就張程震的一些經濟問題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作了書面彙報。另外﹐王家斌還對“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整。王家斌的這些行為引起張程震的極大不滿﹐於是尋找殺手﹐欲對王家斌進行報復。

  張程震有一個“鐵哥們兒”﹐叫張昌文﹐系山東省魚臺縣農民﹐1970年6月因犯殺人罪被魚臺縣軍管小組判處有期徒刑20年﹐于1984年9月釋放﹔1986年3月因盜竊罪被魚臺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于1989年4月假釋﹔1990年7月又因盜竊罪被魚臺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于1994年1月16日釋放。張昌文陰險歹毒﹐狡猾多端﹐自封為“三大金剛八大壞”之首﹐在家鄉為非作歹﹑稱霸一方。

  張程震將其與王家斌的矛盾告訴了張昌文﹐並商量如何對王家斌報復。據張昌文供述﹐張程震將他帶到“中心”海南分公司在濟南的倉庫旁邊說﹕“這是張大軍的倉庫﹐現在被檢察院封了。王家斌先是治張大軍﹐下一步就要治我了。張大軍出了事﹐我也跑不了﹐所以說一定要把他除掉﹐這事由你來辦。”並講好事成後給他佣金20萬元和新房子一套。

  同時﹐張程震把他在戰爭時期私留的“槍”牌手槍和子彈給張昌文。張程震與張昌文還對王家斌的上下班路線及家庭地址進行了觀察。案發前幾天﹐張昌文與妻子王印蘭從老家魚臺來到濟南。張昌文將張程震讓其殺害王家斌的事情告訴了王印蘭﹐王印蘭同意幫助張昌文干此事。之後﹐張昌文和王印蘭在濟南黃河大堤﹑濟南千佛山公園進行了射擊練習。

  1994年10月21日下午6時﹐張昌文伙同王印蘭攜帶張程震提供的“槍”牌手槍和事先準備好的一桶汽油﹐騎自行車到王家斌住處﹐王印蘭在外面不遠處“望風”。

  張昌文到王家斌家﹐推門進屋﹐將汽油放下。當時他喊了聲“王經理在嗎﹖”王家斌過來說﹕“誰呀﹖”張昌文說﹕“我有個情況向你反映﹐我給你拿名片。”張昌文順手掏出手槍﹐對着王家斌打了兩槍﹐這時王家斌的妻子馮淑琴過來﹐張昌文又向馮淑琴開了兩槍。王家斌夫婦中彈倒在地上﹐張昌文將汽油倒在他們身上﹐用打火機點着火﹐關上屋門離開。當晚﹐張程震提供資金讓張昌文﹑王印蘭攜帶作案槍支﹑彈藥離開濟南。

  王家斌因遭槍擊致顱腦嚴重損傷﹑主動脈破裂大量失血死亡。馮淑琴因遭槍擊致肺臟破裂形成血氣胸加之嚴重燒傷死亡。

  案發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先後對幾個重要嫌疑人實行布控﹐但因為犯罪嫌疑人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現場未留下有價值的線索﹐致使偵破工作一時受阻。

  當年﹐公安機關曾對張程震進行調查﹐張程震證實因王家斌上任後向有關部門反映他的經濟問題等原因﹐他對王家斌非常生氣。但由於沒有調查到確鑿的證據﹐偵破工作陷入僵局﹐以至於案發後數年﹐這起公安部督辦的震驚全省乃至全國的高級幹部被槍殺案成了一樁懸案。

  2001年2月底﹐惡行不改的張昌文在老家魚臺縣往縣水產局負責人家扔炸彈時被當地警方抓獲。隨後﹐警方從張昌文的家中搜出罕見的“槍”牌手槍﹑鋼珠手槍及手槍子彈11發。同年2月28日﹐張昌文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魚臺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審訊時﹐張昌文交待了受張程震指使﹐于1994年10月21日持槍殺害王家斌夫婦的經過。2001年3月9日﹐王印蘭被抓獲。經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鑒定證實﹐從殺害王家斌夫婦作案現場提取的手槍彈頭正是從張昌文處查獲的“槍”牌手槍發射的。(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