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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千萬元 巴中前副市長張尚華判囚11年半

近期,四川巴中市前副市長張尚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2020年10月09日訊】近日,四川巴中市前副市長張尚華因受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據明慧網報導,張尚華曾經為了撈取向上爬的政治資本,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張尚華受賄案在上週二(9月29日)一審宣判,他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罰款150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所得被沒收。

張尚華被指控,在2010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擔任廣元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書記、旺蒼縣縣長、旺蒼縣委書記、巴中市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約1465萬元。

現年56歲的張尚華是重慶江北人,曾在西南石油大學(學院)工作16年(1992.7-2008.7),歷任研究生部團總支書記,學校團委副書記,化學工程系黨總支副書記,學校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黨委辦公室副主任,機關黨總支副書記,機關黨總支書記、校長辦公室副主任。

張尚華從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任廣元市政府副祕書長,2008年9月起兼任廣元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2010年1月至3月再兼任旺蒼縣委副書記、代縣長;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旺蒼縣委副書記、縣長,廣元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黨委書記;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旺蒼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巴中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張尚華於2019年5月22日被調查,同年12月4日被逮捕,12月10日被雙開,2020年2月被起訴。

據中共官方通報,張尚華表裡不一、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沉溺享樂,甘於被「圍獵」,購買、使用偽造的學歷、文憑等,又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此外,張尚華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海外明慧網2019年5月28日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張尚華為了撈取向上爬的政治資本,積極參與從事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是早期參與南充洗腦班的首惡之一;張尚華在洗腦班上強迫學員辱罵、攻擊大法和大法創始人,作為思想是否轉化的表現,還指示西南石油大學學校保衛科派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跟蹤、綁架、勒索財物等等,並慫恿司法系統對被綁架的學員判刑、勞教,是南充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先進工作者」,並因此獲獎勵提薪一級。

報導還指,張尚華到地方任職以後仍對所在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責任編輯:蕭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