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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縣警長再下令關槍店 被告上法庭

洛杉磯縣警長維拉紐瓦(Alex Villanueva)週五(3月27日)再次下令槍枝店在疫情期間屬於「非必要服務」,應予關閉。不過,就在同一天,他被加州的擁槍組織告上了法庭。圖為洛杉磯縣警長維拉紐瓦2019年11月22日在對一起校園槍擊威脅案件發表講話。 (MARK RALSTON/AFP via 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0年03月28日訊】洛杉磯縣警長維拉紐瓦(Alex Villanueva)週五(3月27日)再次下令槍枝店在疫情期間屬於「非必要服務」,應予關閉。不過,就在同一天,他被加州的擁槍組織告上了法庭。

維拉紐瓦週五下令關閉槍枝店,除非是服務執法機構和私人安保組織。該命令只適用於洛縣直轄地區的槍枝店,洛縣其它城市的警長們仍可自行決定。維拉紐瓦說,他的目的不是制止槍枝交易,而是解決大群人聚集在槍店情況。

維拉紐瓦在週二首次宣布關閉槍店,但第二天又暫停了關閉行動,說州長紐森會明確「必要服務」的範圍。但紐森之後表示,是否「必要服務」,留給各地警長決定。

就在同一天,兩位洛縣居民Adam Brandy與Daemion Garr,以及加州擁槍權基金會(California Gun Rights Foundation)、DG2A公司、全美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第二修正案基金會(SAF)、槍枝政策聯盟(Firearms Policy Coalition, Inc.)等單位, 將警長維拉紐瓦、州長紐森、加州衛生部官員安吉爾(Sonia Y. Angell)和洛縣衛生局主任費雷爾(Barbara Ferrrer)以及洛縣都告上了法庭。

訴狀說,加州人只能通過州和聯邦許可的機構購買及運輸槍枝和彈藥,否則將面臨嚴重刑事處罰;這些有執照的槍枝店保障了居民實現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的擁槍權利,因此是必要服務。如果全面關閉槍店,就是取消了加州人合法獲得槍枝的途徑,侵犯了加州人的第二修正案權利;而主觀政治觀點不能改變上列事實。

訴狀還說,疫情爆發是值得關注的事實,但政府不能據此就非法侵犯美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被告稱此舉是為了減少感染的風險,而加州人買槍正是為了合法的捍衛自己與親人的安全和財產。

原告還說,加州州長、加州公共衛生部、洛縣衛生局以及洛縣警署警長制定的各種命令在憲法上詞義含糊不清,又變來變去,侵犯了加州人的第二修正案賦予的可擁槍自衛權利和第十四修正案賦予的平等權利。

警長維拉紐瓦此次是因洛縣警長以及洛縣緊急中心負責人的身分被列名被告。而洛縣縣政委員會將在下週討論「免除維拉紐瓦在疫情期間擔任應急中心總指揮職務」的動議。

維拉紐瓦稱這是對他宣布關閉槍枝店的報復。但幾名縣政委員都表示,相關議題討論從去年11月伍爾西大火結束後就開始了,進行改革是為了更好地集中協調資源應對災害。

縣政委員科爾(Sheila Kuehl)說:「我無法想像,由警長來協調所有衛生部門和遊民外聯與安置的工作,這完全是不同的領域。」◇

責任編輯:張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