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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律師使用公園設施鍛鍊被罰880元

為防疫,多倫多嚴禁市民在公園聚集及使用公園鍛鍊或娛樂設施,違者嚴罰。(滕冬育/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04月16日】(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多倫多律師迪倫.芬利(Dylan Finlay)週二(4月14日)下午出門健身跑步,并到多倫多百年公園(Centennial Park),用拉桿做引體向上。

幾分鐘後,多倫多執法人員攔停了芬利的車,開給他一張880元的罰單,原因是他使用了公園已關閉的設施。

據加通社報導,芬利是刑事辯護律師,他對接到罰單感到很冤枉。他說,公園的遊樂場和鞦韆上都纏了警示膠帶,並豎起了警示標牌,但引體向上拉桿上沒有。

為了抑制中共病毒(COVID-19)在安省的傳播,省府在3月公布了《緊急管理與民事保護法》,該法案已延長至5月中旬,禁示五人或以上的公共或私人團體聚集,禁止在公共廣場或公園聚集,禁止使用公園設施或設備,禁止餐廳內用餐,等等。違禁者,將面臨750元至10萬元的罰款,並可被判最高一年監禁。

芬利認為,他因使用引體向上拉桿被罰那麼多錢,這有違人人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法規的初衷。他計劃打官司,駁回對自己的不公平懲罰。

多倫多市針對疫期公園長椅使用的一項罰款規定,也引起了爭議。

該規定稱:市民外出散步走累了,可以坐在長椅上休息,但除此之外使用長椅,或在長椅處逗留,都可被罰款750元。至於使用者是否違法,法規沒有明示,要靠多倫多執法官判斷。

迫於疫情的嚴峻性,不只是安省,加拿大各個省份都推出了嚴罰違反防疫規定的政策。罰款額在數百元至上萬元不等。◇

責任編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