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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闖民宅 屋主開槍自衛是否犯法?

【大紀元2020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如果小偷闖入您家,您會眼睜睜地看著他偷東西,還是出於自衛開槍?一名安省男子選擇了後者。從那時起,他的生活就不得安定。他連續打了4年官司,但沒能洗脫罪名。

安省法院文件顯示,2016年2月的一個夜晚,住在漢密爾頓附近的彼得.希爾(Peter Khill)睡覺時被吵醒。他發現有人闖入他家前院,並懷疑對方打算偷他的卡車。穿內衣的他衝著對方連開兩槍,對方幾乎立即死亡。

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死者是喬恩.斯泰爾(Jon Styres)。死因是胸部中槍。警方將希爾逮捕後,起訴他二級謀殺罪。

這宗槍殺案開庭後,希爾贏了初審,但輸了複審。安省法院在2018年6月的初審判決是,希爾是清白的。安省法院在2020年2月的複審判決是,希爾需再次接受審判。

希爾提起上訴後,加拿大最高法院在8月6日表示,將在日後審理這宗槍殺案。本案的關鍵問題在於希爾是否有權出於自衛,衝著不速之客開槍。

安省法官阿斯頓.霍爾(Aston Hall)對記者表示:「在安省上訴法院每年審理的所有案件中,如果控方或辯方不服判決,到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訴,高院法官只會審理3%的案件,實屬罕見。」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