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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檢方:加邊境局在法律允許範圍内行動

3月25日,孟晚舟走出位於溫哥華的豪宅,前往卑詩省最高法院。(加通社)

【大紀元2021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曉綜合報導)3月25日(週四),卑詩省最高法院就孟晚舟引渡案繼續展開聆訊,檢方律師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加拿大警方與美國不當共享了孟的手機信息。

在3月25日舉行的聆訊上,檢方律師吉布.卡爾斯利(John Gibb-Carsley)稱,孟晚舟的律師聲稱孟的手機序列號是由一名加拿大警官作為秘密調查的一部分發送給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這是基於 「猜測和推測」,法官應該拒絕做出「不利推論(Adverse I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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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的律師斯科特.芬頓(Scott Fenton)在3月21日的陳述中表示,加拿大騎警(RCMP)的退休警官Ben Chang是重要的證人,而加拿大警方沒有保留該退休警員的文本和電子郵件等證據,屬於瀆職行為。芬頓要求法官做出「不利推論」,即他曾與FBI合作,發送過孟的手機信息。

退休警官Ben Chang現在是澳門的一名賭場主管。他向證會提供了一份宣誓書,否認曾向FBI提交了孟晚舟的手機信息,並聘請律師告訴法庭,他拒絕出庭作證。

3月25日,檢方律師卡爾斯利告訴法庭,「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斷定Chang曾經向FBI發送過電子序列號(ESN)。 他還強調,沒有證據表明Ben Chang的所有相關電子郵件和文件沒有被收集,相關材料已經保存在加拿大騎警的管理系統中,並與孟晚舟的律師團分享。他補充道,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至少有634份檢方文件被披露給孟晚舟的團隊,共2753頁。

卡爾斯利說,孟晚舟的律師希望法官根據Chang拒絕作證而做出不利推論,這是不合理的。

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福爾摩斯(Heather Holmes)表示,將對警官Ben Chang拒絕出庭作證做進一步的判例研究。

邊境局檢查手機是否合法

檢方律師稱,加拿大邊境局官員在2018年12月1日逮捕孟晚舟之前,扣押孟的手機並要求其提供密碼時,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事的,他們有權對手機進行有限的搜查,以確定移民是否可以入境。

檢方律師表示,這個論點是根據《海關法》對 「貨物 」的搜查,而不是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他強調,之前的法院判例已經確定,加拿大邊境局官員可以在邊境對電話進行有限的搜查,以幫助確定某人是否因犯罪或國家安全原因而不被允許入境,但他們不能進行更深入的刑事調查。

預計本輪聽證將持續到5月份。

責任編輯:林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