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

阿拉米達地檢署宣布 不起訴開槍嚇走劫匪的華裔

2月15日,奧克蘭中國城「百佳酒莊」前,發生社區人士開槍嚇退劫匪的事件,受到灣區華人廣泛關注。(李文淨/大紀元)

【大紀元2021年03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奧克蘭報導)週二(3月2日)下午,阿拉米達縣(Alameda County)地檢署宣布,不對上月開槍嚇走搶劫中劫匪的華裔店主艾倫.余(Aaron Yee,音譯)發起起訴。

阿拉米達縣地檢長南希.奧馬利(Nancy O’Malley)在聲明中說:「地檢署決定不發起起訴,是因為余先生使用武力,具有出於保護受害者免受暴力傷害的正當性。」

至此,這件備受關注的案件,終於有了一個大家所期望的結論。

根據奧克蘭警方描述,2月15日傍晚5時30分左右,一位女士在9街(9th Street)和富蘭克林街(Franklin Street)附近步行時,遭嫌犯接近,並試圖搶奪她手中的相機,過程中將受害者拖倒在地。華裔酒店業主艾倫.余,見狀持槍喝止未果,於是朝多名嫌犯的方向連開4槍,劫匪跳上他們的車輛逃跑,過程中蹭到了倒地未起的受害者。嫌犯駕車衝向余先生,險些撞到他。

但艾倫.余本人卻被到場的警察逮捕,此前KIPX的報導,援引警察局的消息稱,到場的偵探、警官是在高階警官的命令下,不情願地帶走了見義勇為的余先生。余在第二天以6萬美元獲得保釋。

地檢長奧馬利在聲明中強調說:「地檢署做出的決定,並非縱容,而是在經過對案件的事實進行仔細研判後,做出的決定。很顯然,余先生開槍是出於合法的正當防衛,希望令受害者免受搶劫,以及可能被劫持的危險。」

奧克蘭華埠義工安全巡邏隊成員Carl,在2月18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余先生本人有持槍證,並且有過槍械方面的訓練。地檢署也證實,余持有登記在本人名下的合法槍械。

地檢署表示,這起在余先生店外發生的搶劫案,是在奧克蘭中國城、阿拉米達縣針對亞裔人士的犯罪上升的情況下發生的,地檢署已經成立了有檢控官、幫助受害者及目擊證人的志願者,和亞裔社區人士組成的特別行動組,以應對此類案件。

這一特別行動組成員,由地檢署助理檢察官安妮.薩蒂.埃斯帕西圖(Annie Saadi Esposito)、地檢長特別助理麗貝卡.謝(Rebecca Tse)領導,其中奧克蘭亞裔社區成員參與者,可以為受害者提供廣東話、普通話翻譯,幫助亞裔受害者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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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