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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招人妒是庸才!

【大紀元2021年04月12日訊】筆者從事移民法律專業多年,經過無數的歷練,面對過很多極具挑戰性的移民案件,為眾多的客戶解決了無數問題,贏得了很多的讚賞。筆者一直認為所作出的努力都是應當的,客戶尋找筆者的幫助是付費的,所以這是我責任所在,不能貪懶。讀者要明白,尋找筆者辦理案件的人都是對自身的案件十分重視,認為自身欠決專業移民法律知識,害怕對條例一知半解而誤事。為了提升案件的成功率,希望筆者為其案件把關,從而獲得簽證。筆者完全理解客戶的心情,他/她們把自身這麼重要的事情交給筆者處理,當然是經過深思熟慮,考察過筆者的專業及口碑才作出決定。筆者也是有自知之明,並不是精通所有簽證,所以遇上沒有經驗或沒有處理過的案件(十分罕有)是不會隨意接受,會坦白他告訴客戶,另找高明。近十年來筆者發現,自身纍績了豐富的經驗下(換來滿頭白髮),自認為有難度的案件,假如交給其他專業人士來處理,他/她們更加不能應付!

筆者對審議案件常常有獨到的見解,能發現很多別人沒人注意的問題,因此很多案件都能反敗為勝。而更多是用時間換機會,準備更充足的文件及證明,說服移民部、上訴庭及移民部長,為客戶取得合法居留。這類案件多不勝數,比如;逾期多年的黑民為他/她們取得永居。被欺騙感情的女子,誕下孩子後成功在移民部長干預下取得永居身分。申請技術移民時,忘記附上英語成績,成功在聯邦法院勝訴取得永居身分。客戶永居簽證被取消後,筆者為其上訴到AAT取回簽證。申請人到移民部訪問時,被拘押到拘留中心,被要求立即遞解出境,筆者為其申訴,最終數天後被釋放回家。一位獲得永居簽證卻長期居住在海外的客戶,最終永居簽證過期四年多,筆者為她重新恢復永居身分,回澳洲跟家人團聚。一名在澳洲被判監禁一年的人,被送回國,筆者重新為他的品格理由上訴,最終獲得簽證返回澳洲跟家人團聚。一名客戶獲得永居身分後,回國發展,因犯罪行為被判入獄六年,其間永居簽證過期,出監後不能回澳洲,最終筆者重新為他取回永居身分。一個家族多名成員,申請保護簽證被拒絕後便沒有上訴,多年後筆者為他們上訴,在移民部同意下重新獲得上訴機會,最終家族三人全部取得永居身分。一名客戶在其教會的推薦下,約見一名律師,諮詢後被斷言其家人們的保護簽證申請成功率機會是「零」,返回尋找筆者的意見,筆者卻認為其保護簽證成功機會十分之高,最終在遞交申請後到獲得永居簽證剛好一個月整。一名手持臨時商業簽證的客戶被郷騙取金錢,生意虧損嚴重,只剩下八個月時間便簽證到期,到期前必需遞交永居申請,最終得到筆者的指導下生意獲得生機,在簽證到期前及時申請永居,最終一家取得永居身分。一個家庭三名孩子在澳洲出生,但父母和孩子們都是黑民,通過筆者的幫助下先為三名孩子(六歲以下)取得澳洲公民身分後再為父母取得永居,一家在澳洲安居。一家族兩名成員因在澳洲居留時間不足,四年中只居住滿12個月,希望筆者為她們延長其永久居留簽證一年,因自知居住時間不足,不能入藉成為澳洲公民,但筆者向她們保證,她倆雖然未能居住滿四年,但仍然可以申請成為澳洲公民,經過幾個月的準備最終成為澳洲公民。一名客戶在海外取得永居移民簽證卻被住當地區的移民官員刁難,在貼簽時取消其永居身分,筆者據理力爭,為她們把申訴帶回澳洲聯邦法院上訴,最終移民部承認其海外官員的行為不對,客戶們一家取回永居簽證。

以上案例只是筆者所處理數千個成功案例其中一少部分,對很多申請人及同行來説以上成功案例可説是匪夷所思,特別是人道類別簽證,筆者是少數熟悉相關條文的人,並願意多花時間心機作出深入研究,再者自身熟悉移民法律,藉著豐富經驗很多所謂難題實在可以迎刃而解!

很多客戶的案件在尋找筆者幫助前已經諮詢很多專業人士,最終筆者給予獨特見解,案件的難題被克服最終客戶取得簽證。但這樣的事情發生頻密後,結果是惹來很多「有心人」妒忌,為了爭取生意,不惜想盡辦法誤導申請人,更下流的污名化筆者。筆者也明白「不招人妒是庸才」的道理,時常保持 「沉默是金」,讀者們假如您在遇到申請簽證有困難時,在沒有約見筆者諮詢前不要放棄希望,筆者可以為您把關開路,另辟天地,特別是已經人在澳洲境內的香港人,可以參考近日有關介紹香港人在澳洲居留機會的訪問(https://youtu.be/RR7g-sKZOpw)。

另外,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

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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