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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公決案 要求交通部1個月內提台鐵改善計畫

【大紀元2021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台鐵太魯閣發生出軌重大傷亡事故,立法院院會6日無異議通過民眾黨團的2項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提出針對台鐵工程發包流程及施工監管改善計畫,以及對台鐵總體檢報告的執行成果與已解除的列管事項,向立法院提出說明。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前,因撞擊掉落在鐵軌上的工程車而出軌,造成50死、百餘人輕重傷;操作工程車不當的包商李義祥4日晚間遭花蓮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立法院會6日處理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議程,國民黨、民眾黨團都提出與台鐵事故有關提案。國民黨團提案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交通部長林佳龍下台,不過該提案經投票後均遭否決;而民眾黨團的2項提案,則無異議通過,增列為討論事項議程。

民眾黨團提案內容提到,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提出台鐵工程發包流程及施工監督管理改善計畫,內容應包括:承包商評鑑流程與紀錄掌控、提送施工防災計畫書及交通維持計畫書、落實檢討職安與工安、建立風險管理、防護鐵道沿線周邊安全、稽查進行中工程的工安及工程品質、掌握工期管理與施工進度。

此外,還要求台鐵應提出過去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的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包含「廠商換名字就重新投標」者;台鐵應深入培養交通安全意識與文化,台鐵官員也要勇於負責與擔當。

民眾黨團另1項提案則提到,要求行政院及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說明台鐵總體檢報告的執行成果及解除列管事項、改善情形,並要求檢視普悠瑪事故檢討後哪些問題尚未被改善。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