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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檢察長警告 勿趁颶風「亨利」後哄擡物價

左二為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黃小堂/大紀元)

【大紀元2021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翰音紐約報導)週一(23日),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提醒商家不要趁颶風「亨利」過後哄抬物價,也提醒消費者要理智消費,貨比三家。

詹樂霞說,紐約人應該警惕利用自然災害來剝削消費者的欺詐者。在緊急狀態期間,零售商或供應商對基本商品和服務收取過高的價格是違法的。

紐約州的價格欺詐法(General Business Law §396-r)禁止商家在「市場異常混亂」或宣布緊急狀態期間以「不合情理的過高」價格銷售商品或服務,從而不公平地利用消費者。過高的價格表現為緊接在這種情況發生之前和之後的產品價格之間的嚴重差異。

價格欺詐法涵蓋紐約州的商販、零售商和供應商,包括對消費者或公眾的健康、安全和福利至關重要和必要的基本商品和服務,例如食品、水、汽油、發電機、電池、手電筒、酒店住宿和交通服務。自然災害期間和之後與風暴相關的損壞的合同服務也受該州價格欺詐法的保護。

消費者在僱用承包商提供風暴相關服務時應考慮以下提示以保護自己:貨比三家;購物後向商家拿取有價格及物品明細的收據;不要支付不合理的預付款,協商一個基於工作完成度的付款方式,永遠不要預先支付全額;諮詢商業局(Better Business Burea)、銀行、供應商和鄰居,與推薦人聯繫;了解消費者權益,如在簽訂房屋裝修合同後,您有三天的時間可以取消,所有取消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如遇價格欺詐,可在https://formsnym.ag.ny.gov/網站提交投訴或致電800-771-7755投訴。◇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