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

吳弭擬限波士頓房租漲幅 各方爭議多

今年1月30日,波士頓市長吳弭(右)和住房部門的格林(Jim Greene)在波士頓街頭與無家可歸者交談。(波士頓市長辦公室提供)

【大紀元2023年0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景燁波士頓報導)波士頓市長吳弭(Michelle Wu)上週向市議會遞交了限租令申請,希望將市內的房租年漲幅限制在10%以內。這項租金穩定法引發了各方爭議。

吳弭2月13日向市議會遞交了限租令申請。假如得到市議員們的贊成,那麼這份申請會被遞交給麻州議會。只有得到州議會和州長的許可,波士頓才能繼續制定和實施詳細的限租條例。

麻州選民曾在1994年的公投中否決了限租令。在全美範圍,允許地方政府限制租金的州有加州、紐約州、新澤西州、馬里蘭州、俄勒岡州、明尼蘇達州,以及華府。

租金年漲幅不得超過10%

在2月22日的市議會聽證會中,市政府官員介紹了限租令的內容。這個法案規定,房租每年增加的幅度不得超過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外加6%,但最高漲幅不得多於10%。

例如,波士頓2012年至2021年的年均CPI漲幅是1.9%,那麼限租令允許房東漲價7.9%;而2022年的CPI高達7.1%,這時屋主最多可以將租金調漲10%。

如果舊租客離開,新租客入住,那麼屋主可以將新的租金調整到市場水平。

豁免限租令的情況包括:

★屋主自己居住的6單元或以下的房屋。

★屋主自己的住宅,與租客共用廚房或浴室。

★2008年及之後新建造的房屋,從獲得入住許可證的時間算起,15年內豁免限租令。

★租客按照收入比例付租的房屋,包括公屋、租金券房屋等等。

★旅館等接受流動租客的產業。

★醫院、宿舍等機構住房。

★屋主可提出基於「合理回報」的理由,比如地稅上漲、各項支出增加、房屋面積改變等等。

除了限制租金之外,吳弭提出的限租令也要求屋主必須有「正當理由」才能驅逐租客,比如拖欠房租、嚴重違反租約、嚴重破壞房屋、騷擾其他租客、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等等。

屋主可以提出「無過錯」的正當理由,比如屋主自己或親戚要居住,或房屋要被拆除等等。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屋主應向租客支付搬家費。

目前這項法案還處於意見收集階段,具體內容可能修改。

限租令引各方爭議

在週三的聽證會上,一些居民權益支持者表示欣賞新的限租令。多切斯特(Dorchester)居民恩尼斯(Antonio Ennis)說,他出租自己居住的房屋,目前有2個房客。他說,他希望租客簽長約,而較低的房租漲幅是有利於穩定租客的。他認為,限租令主要影響的是較大型的房屋和追求利潤的地產商。

「我覺得長期租約和屋主自住房絕對是適合限租令的。作為多切斯特的終身居民,我希望鄰里穩定,而不是居民流動。」恩尼斯說。

吳弭的限租令引發了地產商團體的反對。「大波士頓房地產理事會」(The Greater Boston Real Estate Board)發起了名為「限租令傷害住房」的請願行動,呼籲人們反對限租政策。這項行動的網站表示,限租令將減少房屋供應量、降低房屋質量,並最終讓波士頓的住房危機惡化。

「限租令是失敗的政策,無法幫助波士頓和整個州創造急需的住房。限租令又被稱作租金穩定法,已顯示出減少未來房屋生產,以及阻礙受限房屋得到保養和維修的效果。」大波士頓房地產理事會的CEO瓦西里(Greg Vasil)在上個月的聲明中說。

降租屋主應得到激勵

波士頓市議會議長費連(Ed Flynn)在週三的會議上說,他聽取了租客、發展商等不同方面的意見,其中一條是,在限制租金的同時,也應為主動降租的屋主提供稅務減免。

費連說,波士頓已有對屋主自住房的稅務減免政策。如果能為主動降低租金的屋主減免地稅,那麼波士頓將很快得到更多的可負擔住房。

「我想這將鼓勵很多住房供應者提供低於市場的房租,這是我們需要的。」費連說。

限租令對華埠影響小

波士頓華埠的恆業地產管理著當地的很多產業。合夥人余麗媖說,限租令對華埠的屋主應該影響不大。

余麗媖談到,唐人街的房屋大多比較舊,租金也比市內其它地方低很多。例如她管理的產業,月租金大多低於2000美元,而其它地方類似結構的產業要2000到3000美元。

與此同時,華埠的房租上漲速度也比其它地方慢一些。余麗媖說,比如她管理的至孝篤親公所的產業,去年只升了5%的房租。

余麗媖認為,對於商鋪產業來說, 10%的限租令應該能填補屋主的地稅漲幅,因為商鋪的地稅是由屋主和租客分擔的。但是住宅的地稅完全由屋主負擔,這就不一樣了。◇

責任編輯:馮文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