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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危險罪犯轉監引不滿 隱私法允許信息公開

加拿大安省連環強姦殺人犯伯納多被認定是危險罪犯。(Greg Banning/加通社)

【大紀元2023年07月17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今年5月底,加拿大安省臭名昭著的連環強姦殺人犯伯納多(Paul Bernardo)在安省金斯頓最高安全級別監獄服刑近30年後,突然被轉到魁省一個專門關強姦犯的中級安全級別監獄,消息曝光後,引起加拿大人強烈不滿,民眾希望聯邦安全部長馬守諾(Marco Mendicino)能給一個說法。

馬守諾6月14日說法是,伯納多被轉獄是加拿大懲教局(CSC)決定,懲教局應給民眾一個說法,但加拿大《隱私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有太多限制,像犯人轉監相關信息等許多細節無法公開討論。

馬守諾還說,希望聯邦隱私專員杜弗倫斯尼(Philippe Dufresne)能提出改革意見,將重大案件相關信息與公眾和受害人公開。

伯納多於1990年代初在安省聖凱瑟琳斯附近綁架、襲擊和殺害1名15歲和1名14歲的2名少女,落網後被判無期徒刑。此外,他還因殺害15歲小姨子被判過失殺人罪。據《多倫多星報》報導,伯納多承認在1980年代,強姦了十多名少女。

隱私法允許公開重犯信息

馬守諾將原因怪罪給隱私法限制次日,杜弗倫斯尼工作人員在杜弗倫斯尼和加拿大首席信息官盧爾羅(Catherine Luelo)會談前夕,為杜弗倫斯尼準備了一份簡述。簡述明確指出,隱私法允許聯邦政府機構為公共利益公開重犯轉監具體信息,這類決定必須由機構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做出。

被問到是否同意馬守諾上述說辭時,杜弗倫斯尼發言人皮利西(Vito Pilieci)重申,如果認定公開重犯信息涉及公共利益超過重犯個人隱私被侵犯,隱私法允許公開。截至目前,懲教局從未向隱私專員辦公室徵求過此事意見。

懲教局目前在審查伯納多轉監決定一事,但在上週五(7月14日)回覆中未提及是否會向公眾公開此事更多信息,只說會儘快公開審查結果。

杜弗倫斯尼辦公室還強調,重犯轉監信息向受害人公開一事,有其他專門的法律規定,規定是允許聯邦懲教專員根據具體情況裁量。

伯納多一案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丹森(Tim Danson)透露,他本人和受害人家屬均未被告知伯納多轉監原因,懲教局理由是伯納多有個人隱私權。丹森已於上月初致函懲教專員要求懲教局提供更多透明,理由是對於這類重犯轉監一事,民眾有知情權,否則公眾對司法公正信心將不再。◇

責任編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