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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八華人涉嫌支票「放風箏」兩人已認罪

在帳戶之間互相存入空頭支票 利用銀行結算時間差 從帳戶中提現欺詐銀行
支票詐欺示意圖。(Shutterstock)

【大紀元2023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近日審理了一起涉及八名華人的支票「放風箏」(check kiting,支票風箏)欺詐案。其中兩名被告鄭超斌(Chaobin Zheng,音譯,以下同)和侯合密(Hermes Hou)已經在上週四和上週三分別認罪,承認一項共謀欺詐銀行罪。法官決定於10月18日和11月1日分別對他們量刑。

根據起訴書,這些被告利用假的中國護照或假的公司名字,在多家銀行開設帳戶,並在帳戶之間互相存入空頭支票,利用銀行結算時間的空隙,從帳戶中提取現金或購買商品,欺詐銀行數百萬美元。

所謂「放風箏」,通常被定義為故意從一家銀行開出大於帳戶餘額的支票,並將其存入第二個帳戶。然後,在原始支票清算之前,從第二個帳戶中提取資金。然後又從另一個資金不足的銀行帳戶開出支票,周而復始,利用支票結算時間的空隙製造戶口平衡假象,用第二張支票掩蓋第一個帳戶中不存在的資金。

具體而言,當你到銀行存入支票時,有時會發現資金很快就出現在帳戶餘額中。但這基本上只是一個銀行向你付款的承諾,它無法保證開票人帳戶中確實有這筆錢。因為,銀行要在結算日才能驗證這點。

你的銀行在尚未從那張支票的簽發銀行收到相應錢款之前,就把相應額度的現金認可、登記在你的帳戶上,這是因為美國是一個信用社會。如果你立即從你的帳戶上提取現金,無非是銀行因那張支票作保,給了你一個短期貸款,這叫浮貸(Float)。

浮貸是銀行為了更好地服務顧客而給的便利,但支票的真實性卻要你來保證。如果過幾天,銀行發現那張支票結算不成功,支票簽發銀行因為帳戶餘額不夠而彈票,你的銀行一看支票無效,馬上終止浮貸,幾天前你的帳戶上顯示的餘額就會消失,你的帳戶上就會出現一個缺口。

「放風箏」的騙局是怎麼進行的?根據起訴書,這夥人以假的中國護照或假的公司名字,例如張克金用鄭德楚的假名,在甲銀行開立五個支付帳戶,又在乙社區銀行開立關聯帳戶。

2017年4月25日,張克金將一筆3,720美元的現金存入布碌崙甲分行的0058帳戶,接下來在5月16日和17日,他用乙銀行的支票寫了十二張支票,由同夥使用ATM機,分別存入法拉盛和曼哈頓甲分行的五個支付帳戶上,金額從2,980美元到4,980美元不等,合共存入57,780美元,其中存入0058帳戶的幾張支票合計13,940美元。

實際上乙銀行帳戶上沒什麼錢,他開的是空頭支票,但這樣一來,他在甲銀行五個帳戶上就有大額現金使用了。

就在5月17日同一天,有人用0058帳戶的借記卡在曼哈頓蘋果店購物數千元。實際上0058帳戶沒有足夠的錢來支付蘋果店的消費,但如上所述,在甲分行結算十二張支票之前,銀行相信你存入的支票是真實的,給了他浮貸。

在這些消費進行時,鄭德楚的五個帳戶之間發生銀行內轉帳,銀行間結算需要時間。這些浮貸就在空中飄來飄去,所以稱之為「放風箏」。放風箏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涉及濫用信用,利用「浮貸」來花費銀行帳戶中不存在的錢,本質上是在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從銀行獲得一筆無息貸款。

鄭超斌也在2017年4月18日將一張從一個支線帳戶開出的約9,868美元的支票存入一個「償付」帳戶。在存入支票時,聯接帳戶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支票。

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在循環的基礎上緩慢而有意地進行,將空頭支票轉化為非法信貸。「放風箏」團夥會互相循環地寫支票,直到被抓獲。他們有時也參與「破產」欺詐,在放棄帳戶之前,透支信用卡的信用額度、大肆消費。

如果你是偶然犯錯,忘記相應帳戶的餘額不足開出支票,那是一回事。然而,起訴書羅列了一系列的證據說明,當一系列交易以類似的方式進行時,所有的事實都顯示出有目的的活動。

郵政督察局(USPIS)的探員在起訴書中表示,執法部門已經確認數百個這樣的帳戶,該「支票風箏」欺詐計畫的成員共存入了數百萬美元的欺詐性支票。迄今為止,調查中確定的銀行帳戶損失超過300萬美元,這些帳戶也包括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投保的銀行帳戶。

根據檢察官的指控,八名華人從2015年至2019年參與了「支票風箏」欺詐計畫,通過在多個銀行帳戶之間來回轉帳,騙取銀行數百萬美元。他們是:張克金、鄭毅、侯合密、劉毅、劉志軍,以及鄭超斌、鄭守志、程琳。執法部門通過比對數據庫和監控記錄,確定了他們的身分,在2022年10月18日要求逮捕和起訴他們。當天只有前五名嫌犯被捕,而鄭超斌和程琳則分別在2022年10月28日和12月9日自首。

檢察官還尋求沒收他們的財產,根據《美國法典》相關條款,這些財產是他們直接或間接從犯罪活動中獲得的收益或源自該收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美元資金。如果這些財產無法找到、已轉讓或出售給第三方、已超出法院管轄範圍、價值已大幅減少或已與其它財產混合在一起,檢察官要求沒收被告的其它財產,沒收的財產總值不超過可充公財產的價值。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