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研究所正取生「被放棄」錄取 同學盜個資和解緩起訴
【大紀元2025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一名今年3月錄取台大光電所的陳姓大學生,完成線上報到後,卻在6月發現自己竟「被放棄報到」,懷疑系統遭駭,向警方報案。警方查出,陳生的大學同學駱男得知他錄取台大後,5月間盜用他的個資冒名登入系統替他棄權;檢方考量雙方達成和解,予以駱男緩起訴。
陳姓男大生控訴,他今年3月25日查詢台大研究所錄取序號,發現自己是正取,因此立即依規定完成碩士班網路報到,並在4月14日獲某教授簽核為實驗室研究生,5月15、17這2天查詢網頁時他仍是正取生,但6月2日卻接獲同學關心,詢問台大網站上他的名字旁為何顯示「錄取放棄」,才得知自己錄取資格被取消。
陳生日前赴台大教務處了解情況,校方查出5月23日下午3時16分至17分,有人以17秒輸入以他的證號等資料登入報到系統,並執行「錄取取消」,但無法證明是何人所為,從客觀情形來看,只能顯示是他已自行取消錄取。陳生懷疑校方有資安漏洞,才導致他遭取消資格;但台大駁斥,歷年來從未發生類似事件,不能以單一個案推論有資安漏洞。
警方追查IP來源發現,登入位置在南投縣,循線鎖定一名駱姓大學生,並查出他與陳生是大學同學,得知對方錄取台大後,便在租屋處使用電腦登入台大網站,利用過去偷拍陳生身分證而取得的個資,進入報到系統變更報到紀錄。
檢方認定,駱男涉違反《個資法》第19、20條、《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密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刑法》第359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考量駱男在偵查期間以與陳生達和解,並履行和解條件完畢,陳生也同意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因此予以駱男緩起訴1年。◇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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