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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負擔租金補貼? 劉世芳:合法合規

圖為內政部長劉世芳18日在立法院備詢。(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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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林丞奕台灣台北報導)針對租金補貼需由地方政府分擔,引發地方政府反彈一事,內政部長劉世芳18日表示,地方制度法規定,住宅政策本來就是地方也要負擔,只是因為中央財稅收入創新高才改由中央全額負擔,但因為新的財劃法通過,使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因此希望地方能支持。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劉世芳等人專題報告「公寓大廈公設點交爭議及其處理與預防作為」,並備質詢。劉世芳會前受訪表示,租金補貼政策是依據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治劃分法,財劃法三讀並公告後,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

因此,劉世芳指出,內政部收到行政院主計處通知,明年編制預算或概算時可能要重新考量不同的籌編比例原則,國土署也收到六都中的五都要求出具公文說,是否要在地方政府籌編比例上面做不同的比例籌編,他們就發公文給六都。

劉世芳指出,目前負擔比例還沒有定案,目前仍然是中央跟地方在做籌編,未來預概算的比例上需要多做討論,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確實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希望每個縣市政府可以多多支持,才不會造成年輕人在租屋,尤其是租金補貼斷鍊。

劉世芳解釋,在地方制度法中,住宅政策本就是地方也要負擔,2021年前是地方跟中央一同負擔租金補貼,後來中央政府因為財稅收入創新高便由中央全額負擔,但現在新財劃法出來後,希望未來地方政府籌編預概算時,可以將此納為未來地方政府支付的原則,合法合規。

劉世芳補充,現在租金補貼的財政來源來自於住宅基金,是由行政院撥補,若行政院沒有經費,撥補到住宅基金的經費就會減少。若中央負擔比例多的話,地方審查標準可能一致,但若負擔少的話,地方可能會趨嚴,尊重地方的行政裁量。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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