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運堀窯遺址遭毀 台監院糾正南投市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大紀元2025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台監察院13日表示,針對南投縣政府前年辦理私人建築工程工地發現疑似清代牛運堀窯遺址現勘,逕行決議採行施工監看措施,卻草率認定缺乏文化資產價值,並將發現「糖漏」(明清時期將紅糖精製為白糖之工具)區域全面挖掘毀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對陳情案疏而未查,竟函稱尊重南投縣政府處置等情,糾正南投縣政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監委范巽綠、浦忠成指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辦理「『牛運堀南投窯首見糖漏』發現疑似遺址現勘」,現勘委員資格雖難謂不合規定。但該局現勘時逕自推斷「頭中尾窯的遺跡現已蕩然無存」、「本案不具特殊性」等,輕忽出土遺物隱藏之文資價值。且未做成調查報告送審議會審議,即決議採行「施工監看」措施,明顯不符規定,確有違失。
監委表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委託不具考古遺址發掘資格的文資委員辦理「『牛運堀南投窯 首見糖漏』發現疑似遺址施工監看案」,未將施工監看結果送審議會審議,逕以監看委員初步紀錄,草率認定本案「缺乏文資價值」,顯不符文資法相關規定。
監委補充,該局以施工監看為名行挖掘之實,將施工監看範圍全面挖掘毀壞殆盡,亦相關規定,核屬重大違失。
監委認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知悉發現「糖漏」一事,卻對於陳情案件疏而未查,竟接受南投縣政府所提相關函釋,未探究其與文資法第規定的情況並不相同,即函稱「尊重」該府處置,致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有恃無恐,實屬重大疏失。
監委指出,文化資產局雖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於現勘時逕行決議採施工監看,且未依法將施工監看結論送審議會審議,未符文資法規定,但僅認屬行政程序瑕疵,卻未探究南投縣政府自始即否認本案為「發見疑似考古遺址」,係以文資法辦理調查、現勘等作為,明顯適用法令錯誤,卻未予即時糾正,亦有疏失。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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