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瑞加拿大蒙特利爾編譯報導)據估計,詐騙分子每年至少從加拿大人手中騙取數億加元,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最近一起詐騙犯的判決,讓受害者感到失望。加拿大退休人士協會亦表示,太輕的判決沒有威懾力。
據CBC報導,蒙特利爾85歲老人弗朗辛‧賈里在2023年7月接到電話,自稱孫女的女子說被警方逮捕拘留,急需4,200加元保釋金。情急之下,老人把錢給了一位冒充法警上門的蒙面男子,事後才知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詐騙案,叫做「祖父母詐騙」。
今年2月,冒充賈里孫女的嫌犯艾琳‧魯德被判18個月社區服務。處罰包括居家監禁,但每週可多次外出去健身房,滿六個月後只需夜間居家。在賈里看來,這就像一個輕描淡寫的警告,「這根本像個笑話,完全沒有懲罰的感覺」。
法院還判魯德賠償包括賈里在內的3名受害者共18,900加元。但賈里至今未收到一分錢。當她聯繫安省法院時,被告知除了提起民事訴訟外,沒有其它辦法強制執行賠償。賈里說:「我可能永遠拿不回(被騙的)錢,但這種懲罰絕對離譜。」
退休協會:懲罰應該具有威懾力
報導稱,像賈里這樣的老年受害者表示,最近對被定罪詐騙犯的判決都過於寬容,讓他們對司法系統感到失望。
加拿大退休人士協會主席安東尼‧奎因表示,逮捕和起訴犯罪者的力度與犯罪的嚴重程度不成比例。他表示,輕判會給公眾和犯罪份子一種錯覺,覺得犯罪可以逍遙法外,很少受到懲罰,「如果法律軟弱無力,沒有威懾,加拿大在做什麼?」
美國判得更重
在今年2月宣判的另一起類似的「詐騙祖父母」案件中,一個在蒙特利爾運作的團伙,專門針對美國老年人行騙,騙取金額達數十萬加元。這些人中,在加拿大接受審判的團伙成員,被判處從20個月至42個月不等的監禁,其中主犯迪‧里恩佐的刑期最長,為42個月監禁。而該案的一名從犯,因在團伙中擔任運鈔員,在美國被捕和起訴,被判6年半監禁。
有法學專家分析認為,造成這種判決差異的部分原因在於,美國聯邦層面的量刑更加嚴厲。美國有嚴格量刑指南,較少考慮個人減刑因素;加拿大則沒有量刑指南,強調法官裁量與克制監禁,監禁率較低。
省級政府:呼籲聯邦政府改革司法系統
今年2月被宣判的魯德案子,是在安省起訴和審理的。安省政府發言人表示,對最脆弱的老人群體犯罪的分子應當坐牢,並強調,安省正在呼籲聯邦政府改革加拿大的司法系統。
責任編輯:易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