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集

何迪:良心的審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25日訊】以“群體滅絕罪”控告江澤民一案,与當年以“六四屠殺罪”控告李鵬一案有同樣的意義,其目的不在于最終是否能將兩位被告送上法庭,而在于這是良心的審判。由于在中國大陸,歷史被政治謊言深深地掩蓋住,現實又被精心策划的宣傳弄得面目全非,這种良心的審判更顯得尤其必要。

中國人是善忘的,記得前几年我從中國大陸來美訪問,6月3日正好是到達舊金山的那一天。我在一份很有名的中文報紙上讀到的是一位自稱老華僑的人寫的一篇“眼光向前,不要糾纏于歷史”,文章通篇談的竟然是“六四”過去這么多年了,中國政府在發展經濟方面做了許多貢獻,中國人應該將眼光往前看,不要過分糾纏于歷史恩怨,更何況當初學生們也是有錯的。由于當時我對海外中文媒體以及一些“海外華人”的背景一無了解,只震惊于這篇文章的無恥与無知,因為要知道“六四”是中華民族身上一個永恒的傷口,連“六四”屠城的參与者們都不能坦然對之,總想盡量顯示自己在此事件中的無奈与被動,前些年是中共老一代政治元老相繼謝世之時,有的人死去半個月之久,還未開追悼會,与此相伴地是一些這樣的傳聞悄悄流布:某位元老的子女堅決不讓“在1989年那場政治動亂中表現了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堅定立場”這類評价在其父的悼詞中出現。

而中國民間對法輪功的認識要模糊得多,這主要歸功于中共政府有關“邪教”的持續不斷宣傳。這些年我到過好几個國家訪問,總有外國人士要問到我對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的看法。我的回答是這樣:我本人不是法輪功學員,但我作為一位獨立知識分子對此持如下看法:首先,作為一种信仰,中國人有信仰法輪功的權利,因為這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國政府是最大的違憲者。其次,用政治迫害与肉體消滅的辦法對待一种宗教信仰,只能說是一种非常愚蠢与殘酷的行為。綜觀歷史,獨裁者有辦法消滅知識分子与其他社會群體的反抗,也有辦法煽動民族主義情緒抵抗外部世界。但沒有一個暴政能夠成功地与宗教對抗。基督教當年在羅馬帝國時期曾遭受過無与倫比的迫害,但最后成了一個世界性的宗教。可見宗教的韌性不是一般政治運動可比的。我相信中國政府遲早要為迫害法輪功付出代价。

最近听國內朋友談到,現在中國政府對待法輪功的方式有如當年的階級斗爭。他的儿子參

軍,政治審查只審一件事情: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有無信仰法輪功的人,包括已經被政府“教育”表示改正的在內。如果有,則不能參軍。十六大前夕,所有單位与居委會的一件重大政治任務,就是要將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看管起來。我不理解中國政府在制造社會仇恨方面為什么如此執著,但我堅定地相信,無論什么時候,仇恨之火最后焚燒的絕對是縱火者自己。

華盛頓的大屠殺紀念館讓世界永遠記住了希特勒的殘暴与血腥統治,對江澤民進行良心的審判也會記錄下中共政府与它的領導者的殘忍。但筆者認為,要被良心審判的絕對不只是江澤民与李鵬等中共領導人,而是這些領導人据以生存的社會制度。正是這個制度在過去一個世紀里,在世界范圍內持續不斷地制造了种种人間悲劇。一些海外華人那种“愛國,就不能自暴家丑”的看法既膚淺也是錯誤的。“知恥者是為勇”,一個時時刻刻需要制造謊言的政府,一個時時刻刻需要謊話撫慰的民族,一個只會在講究人權的國度里需索無度、而面對專制卻保持可恥的沉默与“諒解”,并為了個人私利而善于与專制者無原則妥協的族群,哪怕在世界最自由的國度里,也不會有整體的尊嚴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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