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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公投是憲法賦予人民而非政府的權利

【大紀元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三十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重申,公民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公民權,不是政府的統治權,政府若要分享這項權利,一定要有憲法的授權;若要變動行政、立法制衡機制,也一定要以修憲方式為之。馬英九強調,他的主張完全是從法理出發,「不管哪一個政府這樣做,我都會說同樣的話」。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院版公投法草案,馬英九對這項草案有不同意見,引發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的批評。對於林佳龍的說法,馬英九不願回應,但談到公投,他還是不厭其煩重申自己的看法。

馬英九中午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公投是公民權,不是政府的統治權,憲法把公投放在人民權利義務,而非政府的組織之中,規定得很明確;政府若要分享這項權利,一定要有憲法授權。

另外,馬英九認為,如果政府要變動行政、立法之間的制衡機制,一定要透過修憲程序為之,不能用法律來改變,否則就是違憲。

馬英九強調,他的說法完全是從法理來講,「不管哪一個政府這樣做,我都會說同樣的話」,台北市政府也將提出地方版公投自治條例送交市議會審議,條例中絕對不會讓市府、市議會有提案權,因為「人民的權利必須歸於人民」。(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