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北市規定 嫌犯押解須戴安全帽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19日訊】內政部才剛規定,嫌犯不得戴頭套,不過台北市卻以維護人權和安全為由,打算讓嫌犯戴上安全帽,規定變來變去,不但讓員警無所適從,外界又質疑台北市和中央又槓上了還記得內政部長余政憲,摘下嫌犯頭套的畫面嗎?後來內政部規定除了少年犯外,其它嫌犯都不能戴上頭套。

據民視新聞2月19日報導,不過台北市政府卻有不同作法,以後嫌犯在被押解時,可能頭上都會戴上安全帽。台北市強調還是依法行事,因為內政部本來就規定,可以用報紙或其它物件來遮掩,安全帽應該算在其中。台北市要員警視狀況決定用不用安全帽,這個模稜兩可的標準,恐怕又要讓員警傷透腦筋。當初為了人權,戴不戴頭套曾經吵翻天;現在還是為了人權,不過爭議主角可能換成安全帽。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