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台商宋鈺一家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九日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判處殺害台商宋鈺一家的兩名兇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凌晨,從外地到上海的黃利剛和程亮攜帶匕首、電棍等工具潛入上海閔行區虹橋鎮一處住宅,先捆綁住在一樓的何某,再到宋鈺夫婦及其女兒的臥室,殺害宋氏一家三口,隨後又持匕首威脅同住在二樓的姜某交出財物。
新華社報導,黃利剛和程亮共劫得吉普車、筆記型電腦、人民幣及外幣現金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八萬多元,兩人得手後駕駛劫得的吉普車逃離上海,再把車輛棄置在江蘇鹽城。警方調查,在此之前,兩案犯在上海犯有搶劫、盜竊等罪行。法院審理認為,黃利剛、程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入戶搶劫,致三人死亡,並劫得財物價值人民幣八萬多元,已構成搶劫罪,兩人搶劫犯罪手段極為殘忍、後果極為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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