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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銀行職員非法拆借三億元貸款被判刑

【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一日電)北京三名銀行職員使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高達三億四千萬元人民幣的貸款,造成銀行兩億多元的巨額損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判決,前華夏銀行月壇北街辦事處主任李惠鳴及其兩名下屬工作人員分別被處以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新華社報導,今年四十五歲的李惠鳴,在任該辦事處主任期間,夥同該行會計科科長郭軼、外勤人員郭建軍,自一九九五年二月至七月間,利用工作便利,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空開大額定期存單五十四張,以銀行的名義將湖北証券公司中南營業部四十二家單位的資金共計人民幣三億四千五百萬元,通過華夏銀行月壇北街辦事處,非法拆借給北京華滋露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單位,造成華夏銀行兩億餘元人民幣變成呆帳,無法收回。據報導,李惠鳴違法利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合併受賄罪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郭建軍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合併受賄罪,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郭軼判處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