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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連續殺害親人 檢察官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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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二十九日電)嘉義縣籍男子陳瑞欽,在十三年內連續殺害五名親人詐領保險金,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王全成、曹合一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陳瑞欽沈迷於賭博,竟然罔顧人倫與結縭之情,先後殺害妻子、兒子等五人,泯滅天良,罪無可逭,今天向法官具體求處死刑,以昭炯戒。

判決書指出,陳瑞欽(五十四歲,嘉義縣民雄鄉人)於民國六十三年間與第一任妻子曾碧霞結婚,向壽險公司投保新台幣兩百三十五萬元,並以自己為保險受益人。民國七十四年元旦晚上,曾碧霞在住處浴室內跌倒受傷住院,陳瑞欽前往看護時,與曾碧霞發生口角,盛怒之下,猛拉曾碧霞頭部碰撞地面,致曾碧霞死亡。

曾碧霞死亡後,陳瑞欽與育有一子的婦人王淑嬰結婚,並將養子張一志改名為陳一志。民國七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晚上,養子陳一志在補習後返家途中,因為延誤返家時間,遭陳瑞欽詢問,由於養子答話時態度不佳,因而摑打陳一志耳光,陳一志在閃躲時,不慎摔倒受傷,夫妻兩人因而將陳一志送醫住院。

同月二十四日凌晨,陳瑞欽因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竟然萌生殺害養子陳一志、詐領保險金的念頭,趁妻子王淑嬰上廁所的時候,猛拉陳一志的頭去撞牆,造成陳一志腦幹血腫死亡,詐領新台幣六萬元的保險金。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三日,陳瑞欽同樣以「加工」手法害死自己的親生兒子陳建宏。

民國八十五年八月十九日晚上,陳瑞欽與第二任妻子王淑嬰要到嘉義縣新港鄉,兩人在車上發生口角,他先以木棍將王淑嬰打死,接著在嘉義市世賢路製造假車禍,詐領新台幣八百多萬元的保險金,並繼承王淑嬰的公保理賠新台幣一百多萬元及一棟房子。

在第二任妻子王淑嬰死後,陳瑞欽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與育有一子的顏麗琴結婚,並與養子陳宗慶、陳家玉等人共同居住在嘉義市台林街。陳瑞欽因積欠鉅額賭債,於是以「加工致死」手法,殺害養子陳宗慶,並詐領保險金。

檢察官王全成、曹合一經過連月來的偵查,以陳瑞欽在十三年之間,先後殺害了兩任妻子以及三名兒子,並在要保書上偽造署押行為,時間緊接,請法官依連續犯論處。由於陳瑞欽罔顧人倫與結縭之情,先後多次殺害親人,檢察官認為他天良泯滅,罪無可逭,請求法官判處他死刑 

嘉義地檢主任署檢察羅建勛表示,在檢察官偵查期間,被告陳瑞欽曾多次向被害人家屬下跪認錯,可見他的犯行明確,才會因良心譴責而坦承犯行,檢方在偵查期間全程錄影,以做為提供法官審理的參考。

由於陳瑞欽先前因在南投竹山殺害同居人陳怡伶,被南投地檢署求處一個死刑,加上嘉義地檢署今天求處五個死刑,陳瑞欽總共被求處六個死刑,並成為台灣司法史上,被求處死刑最多的被告。檢方強調,求處多個死刑,是依法請求,同時凸顯被告的惡行重大,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但人命只有一條,如果法官最後判決確定,也只能執行一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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