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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媒體報導受性侵害兒童處理有規範

【大紀元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二日電)媒體在市場競爭下,對於遭性侵害兒童的報導篇幅擴大,經常使受害人的身分呼之欲出。

內政部法規會今天通過的兒少法施行細則草案,明確釐清處理原則,要求媒體不得報導包括親屬姓名等足以識別受害兒童身份的資訊。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草案規定,包括兒童或少年的照片、影像、聲音、住址、親屬姓名及其關係、就讀學校班級等詳細個人基本資料,或其他足以辨識受害兒童或少年的資訊,媒體皆不可報導。(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