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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華:分配原則,確保措施

中華聯合共和國 (九)

【大紀元11月5日訊】

分配原則

公平和效率的統一;

競爭和交易的和諧;

確保措施

分權制衡,不搞獨裁;

民主法治,消滅特權;

輿論自由,有效監督;

錢權分離,扼制腐敗;

自由競爭,打破壟斷;

純潔交易,清除官卡;

公民選舉,依法行政;

權來之民,用之於民;

權力是誰給的,就為誰服務,天經地義。

野蠻踐踏人權為甚麼成為中國家常便飯?原因就在於國家權力的官僚寡頭集團私有制,下面權力是由上級給定,小權來自更大的權力。

小權為大權,形成集權,形成獨裁。

我們中國獨裁者「偉大」就「偉大」在能把權力來源的自然秩序搞顛倒,權為上級服務!為獨裁者服務!

所以,要把「為人民服務」修正為「三個代表」,因為它更符合獨裁者「剝奪民權」甚麼都代表的統治理論內涵。

人類文明靠制度,怎能靠代表!?

歷史進步靠民眾,怎能靠獨裁!?

順天行道,則天下太平,人民幸福!

逆天行道,則天下大亂,人民遭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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