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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多項新措施 元旦上路

【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三十一日電)明天起,多項新措施上路!申請自然人憑證將收取新台幣二百七十五元工本費,憑自然人憑證可上網查詢有無被禁止出國。港澳地區居民可上網申請入台證。申請國籍證明,應以郵政匯票繳納證書規費。

網際網路普及時代,擁有「自然人憑證」可以上網報稅、申請電子戶籍謄本等,為鼓勵申辦,年底前申辦自然人憑證免費,明天起,需付二百七十五元工本費。   

明天起,有多項業務可上網申辦,包括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密碼及身分證號碼上網查詢是否被限制出國,但因涉及個人隱私,只提供本人查詢;十九歲至四十歲僑民役男可上網申請出國核准。

港澳居民可以上網申請入台證,網路申請入台證,效期為三個月,效期內可入出境兩次,每次停留十四天,每件收費港幣五十五元(新台幣二百元)。明天起至九十四年三月底為試辦期,網路申請入台證及到機場申請落地簽都免費。

民眾可至「我的e政府」網站(www.gov.tw)或境管局網站(www.immigration.gov.tw)查詢或申辦。

個人資料保護方面,明天起,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納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如果發生個人資料非法外洩,得依法追究業者法律責任,受害民眾可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民眾到地政事務所申領的資料以及上網查詢申領的電子謄本或電傳資訊,如果申請人非本人或其代理人,一律不顯示土地登記人的國民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

此外,民眾於台灣申請國籍變更或核發、換發、補發國籍證明,都應以郵政匯票繳納證書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