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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廣西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貪污被執行死刑

【大紀元2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南丹縣原縣委書記萬瑞忠上訴遭到駁回,今天在南寧市被執行死刑。

新華社報導,二00一年七月十七日凌晨三時許,南丹縣龍泉礦業總廠下屬的拉甲坡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八十一名礦工死亡。事故發生後,萬瑞忠與南丹縣原縣長唐毓盛、原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原副縣長韋學光密謀後,決定對此事隱瞞不報。萬瑞忠還授意莫壯龍、韋學光告知龍泉礦業總廠自行處理好事故善後工作,防止事故消息洩露。在上級有關部門查問事故情況時,萬瑞忠還多次伙同唐毓盛等人隱瞞事故真相。

據報導,萬瑞忠在擔任南丹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合計三百二十一萬多元人民幣。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判處萬瑞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沒收其非法所得兩百六十八萬元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