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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日殺妻 丈夫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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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北縣報導〕翁建文與連美君夫婦去年五月間相約辦理離婚手續當天,不料再度爆發口角,翁某一時氣憤,持刀殺死妻子,台灣板橋地院以殺人罪判處他十五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

  判決書指出,夫婦倆感情不睦,決定離婚各自分飛,去年五月相約交割所屬物品。兩人先至北縣新莊市某銀行辦理轉帳,再到新莊市某車行準備將汽車變賣。

  兩人在住處等候之際,再次因感情問題發生口角,激烈爭執的情況下,翁某一時氣憤,從屋內冰箱上拿了一把水果刀,再將妻子推進房間。

  翁某的姊姊見狀,趕緊上前攔阻,意圖將弟弟手中的刀子奪下,不料也被弟弟持刀割傷。翁某關上房門,猛刺妻子十餘刀,最深的甚至刺穿胸骨。

  翁某的姊姊情急之下,趕緊呼叫堂哥上樓幫忙,兩人合力破門而入之後,看見弟媳全身倒臥在血泊之中,翁某則跪在弟媳身邊緊握她的手。

  翁某激動之下,衝出屋外,將兇刀棄置在樓梯間,他的姊姊和堂哥立即將弟媳送醫救治,不幸仍於當天晚間因失血性休克不治。事後翁某經堂哥力勸之後,主動向警方投案。

  判決書指出,翁某於庭訊時表示,當時是因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藥,神智一時錯亂才會鑄下大錯。不過,法官將翁某送交精神鑑定後,發現他當時並無心神喪失的狀況。

  法官認為,翁某之所為觸犯了殺人罪,然翁某並無前科,僅因懷疑被害人另結新歡即痛下殺手,手段確實兇殘。

  法官指出,考量翁某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人性未泯滅,雖公訴人求處無期徒刑,但實認無令其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故判處他十五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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