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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王敬之:倒也,倒也

【大紀元6月17日訊】吃一塹,長一智。美國布殊總統在誓師阿富汗伊始即出豪言:“必擒拉登,死活都可。”結果此言成了征阿勝利中的一道“大煞風景線”。故自征伊拉克之役興,布殊從來不說此類大話了。即使當勝利在望而敵酋行蹤詭秘莫測時,也只是輕描淡寫地答問:“我不知其死活,只知道他現在大勢已去。”這倒是實在話。

獨裁者大勢已去的首要標誌就是:民眾蜂擁上街,歡呼雀躍得不知如何是好,與僅僅前此一天的鬱悶沉默恰成兩極。這種反差大得令人看呆了,難以置信,然而又確是實實在在的現實。下述一個民眾自發的行動,足以道出長期壓抑後一旦如火山爆發般的激情之原委:暴君垮台後的首刻,在第一時間內,其大大小小的塑像和畫片紛紛被砸爛毀圯,人們把石像的頭部(名符其實的“花崗岩腦袋”)拖著奔跑,踩之,唾之,敲之,侮之。

民眾的這個心情,完全可以理解。這不是暴民,這是正常人應有之情。民抑已久,必須有所傾洩。中國古書上“恨不得食其肉而寢其皮”,絕不是過分的形容。相較于一輩子生長在自由天地的人,我非常有幸得以享受過在暴君統治下天堂生活的滋味。我自問不是一個殘酷人,至今在電影或電視上遇到動手術甚至打針的鏡頭也不忍一看,但回憶當初在天堂中,無一日不被迫口喊萬歲和緊跟,也無一日不在內心渴望手刃此賊,渴望將其碎尸萬段。民可以欺,可以壓,但不能指望民不恨不忿;欺壓愈久愈深,忿恨亦愈大愈烈。

古今中外的暴君狂徒莫不熱衷于為自己樹碑立傳,尤其喜歡那些毫無藝術價值的高大塑像和人頭畫片,到處樹著立著,招搖過市。有什麼意思呢?死板的像,難道能增添真人的威嚴與可愛?非也。我現才明白,這些都不是為了他們當道之時,而是大有用于垮台之日。一旦垮台,這些塑像和畫片便可以代替真身供人出氣,免去那些生擒剝皮或屠墳鞭尸的場景。因為,民眾有氣總是要出的,有恨總是要消的,這是天理。天理,遲早必昭彰。

這世上確有不明事理之人。花費了無數民脂民膏,硬把暴君的臭皮囊保存著,實在是傻極而蠢極。死者固已無知,每天折騰現世亦不覺勞苦,但是總有那麼一天,報應的時辰到了,這現現成成的臭皮囊會被拖上街來大洩民忿,那就悔之晚矣。鞭尸戮尸之舉固然有欠文明,但促成這種不文明之舉的,並非億萬民眾,而是少數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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