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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呂參加選舉無效訴訟 連宋抗告被駁回

【大紀元6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台灣總統大選選舉無效訴訟,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准許總統陳水扁、副總統呂秀蓮參加訴訟,連宋委任律師團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該訴訟判決結果,有可能會影響陳呂當選資格,聲明參加訴訟合法,駁回連宋的抗告確定。

  台灣總統大選選舉無效訴訟,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將繼續開庭,預計會就公投可否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行、國安機制啟動、各地選委會有無選務涉及違法,各投開票所布置有無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秘密投票原則等爭議點,進行辯論。

  總統陳水扁、副總統呂秀蓮聲明參加訴訟,是強調與原告連宋同為競選候選人,又為中選會公告當選者,因此與選舉無效訴訟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參加訴訟。

  連宋律師團抗告主張,訴訟參加制度是保護個人利益,與本件選舉無效訴訟的公益性質不合,並且依最高法院有關判例應駁回陳呂參加訴訟。

  法院指出,選舉無效訴訟判決結果,不能絕對說與公告當選者截然無關,又選舉無效訴訟是因應選務機關違法所設置的救濟途徑,具有公法訴訟性質,認定連宋要求駁回陳呂參加,並無理由,應駁回。(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