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孫三代 都15歲就當媽
【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十七歲小媽媽自殘就醫,醫護人員意外發現,這位小媽媽的媽媽也才三十歲初頭,外婆五十歲不到,一家三代都在十五歲左右結婚生子,只是媽媽、外婆硬是將婚姻撐下來,這位少女卻承受不了結婚生子的重擔,用美工刀或菸頭割傷自己、燙傷自己,外婆含淚拖她去看精神科,埋怨她又「重蹈覆轍」。
台中榮總精神科醫師林志堅指出,這位十七歲少女因為有嚴重的自殘傾向被外婆帶來就醫,由於小孩無人照顧,這位五十歲不到的外婆一手拉著外孫女就醫,另一手還抱著二歲大的外曾孫女。
經了解,這位十七歲少女在十四歲時就和男友偷嚐禁果懷孕,男方家人為平息女方怒火,也怕吃上官司,讓兩人結婚,只是婚前的濃情密意,婚後立刻變調,因為二十初頭的小爸爸也受不了回家面對老婆、孩子的壓力,三不五時打她出氣。
這位少女雖然在十五歲產子後繼續學業,但心境已和班上同學完全不同,她回家還得面對會打她出氣的丈夫、哭鬧的小孩,因而罹患憂鬱症,三不五時就拿美工刀往身上割、拿菸頭燙自己,家人心痛問她為什麼這麼做?她的理由竟是只想知道自己還有沒有知覺。
這位少女的媽媽,也是十五歲左右生下她,如今才三十初頭,由於丈夫沒有責任感,將生活重擔全丟給她,為了勉強維持住婚姻,她拚命工作自顧不暇,根本沒空管女兒和外孫女,這位少女的外婆不得不接下女兒丟給她的重擔,一手照顧外曾孫女、一手還得隨時看管這位隨時想自殘的外孫女。
五十歲不到的外婆感慨,當年她也是十五、六歲結婚生子,但是她咬牙硬撐下來,只是沒想到女兒、外孫女竟全步上她的後塵。
少女受不了婚姻的枷鎖大鬧離婚,丈夫也受不了她和小孩,只是二人離婚都不想要小孩,為了讓少女早日脫離苦海,別再為了小孩的問題拖下去,外婆答應她離婚後幫她帶小孩,只請她要好好愛惜自己。
醫師林志堅指出,小媽媽痛苦,小爸爸們日子何嘗好過,他在精神科門診中診治一些行為偏差的少年,就有多位是小爸爸,他們受不了人家出去玩,他們卻要回家面對老婆、孩子,想到就煩,看了更煩,覺得自己青春白白葬送了,而精神科醫師雖能用藥物解決這些小爸爸、小媽媽們失眠、自律神經失調等生理上的痛苦,但孩子誰帶?養家重擔誰負?還是要靠他們自己想辦法解決。
勵馨:少女未婚懷孕 母親求助比女兒積極〔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暑假過後又將進入墮胎旺季,勵馨基金會中喬公室附設蒲公英諮詢專線,卻發現未婚懷孕少女的媽媽求助的人數,遠比懷孕少女本人還多,這些少女的媽媽,擔心女兒墮胎會有罪惡感、失落感,生下孩子問題又一籮筐,心急如焚不知該如何是好。
勵馨基金會中喬公室附設蒲公英諮詢專線指出,這些未婚懷孕少女的媽媽,有的擔心讓女兒墮胎,會產生生理及心理的雙重影響,但讓她們把孩子生下來,問題又更多,到底該怎麼辦?全都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
蒲公英諮詢專線表示,其實墮胎或是孩子生下來自己養或送人養,都各有優缺點,要如何決定,他們只能將利弊分析給這些家長聽,最後仍要由他們自己做決定,如果要將孩子送養,可洽福利聯盟中喬公室,兒盟受台中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收出養業務;至於未婚媽媽中途之家,中部地區勵馨還在籌設中,想偷偷將孩子生下的未婚媽媽必須到台北、台南、花蓮等處待產。
兒童福利聯盟中喬公室昨天表示,家長都希望女兒生下的孩子交由別人扶養,婦產科醫師能將孩子的出生證明,直接寫上欲收養者夫妻的姓名,不要和女兒扯上任何關係,以免影響女兒的將來。但是這種行為涉及偽造文書,只要有一天事情爆發,孩子必須立即被帶離養父母身邊,另由社政單位安置,孩子的親生母親、養父母、醫師隨時都得擔心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等於放顆未爆彈在自己身邊,這條路如今也行不太通。
目前不論是交由機構辦理收出養,或是私人彼此接洽收出養,都必須經由法院公證完成收養程序,這樣對養父母及孩子都有保障。
透過兒福聯盟想要收養孩子的夫妻,還必須經過登記、參加說明會、接受收養觀念澄清課程、專家審查會談、社工家訪等程序,最後審查通過才讓養父母與小孩配對、送法院公證,想收養一個孩子至少要一年半載,將一個孩子送人,不是未婚媽媽們所想的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