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

一位日本公民見證5位親人 在中國所受的苦難

日本留學生解運歡

【大紀元9月1日訊】博林光弘是日本靜岡縣籐枝市的一名會社員。日前,他發表了一篇文章,提到家中五位親人因為修煉法輪功而遭到中國政府的迫害。

博林光弘雖然因為定居日本而倖免於難,不過他卻見證了親人所受的苦難。他說:這樣全家遭到迫害,導致家庭的悲劇,在中國有成千上萬。他們家的經歷只是法輪功人權迫害中冰山的一角。

戰清敏
戰清敏

母親戰清敏

戰清敏是博林的母親,62歲,是遼寧省雞西市一位退休小學教師。戰女士年輕時體弱多病,曾經作過多次大手術,是一個常年依靠藥物治療的「藥簍子」。經常尋求一些民間偏方,來解一時之痛,並曾經練過幾種氣功,但每每收效甚微。

自從1996年初修煉法輪功以來,在短短的幾個月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身體上百病盡消,性格變得開朗樂觀。由於戰女士的身心巨變,博林光弘兄弟4人及嫂子都先後走進了煉功者的行列。

不過,九九年後,戰女士僅僅因為是當地一煉功點的義務輔導員,就被非法拘留多次。2000年末戰女士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卻遭到北京警察抓捕,雖然絕食9天後被無條件釋放。可是剛剛回到黑龍江省的家裏,當地的警察就把戰女士又關進了看守所。

後來,戰女士闖出了看守所,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從那時起,當地610組織及政法委違法凍結了戰女士的退休金。實行所謂的「經濟上截斷」的政策。

博林提到:「前不久家裏人去母親退休的學校索要退休金,發現近3年來積累下的2萬5千多元的退休金被當地政法委任意揮霍了1萬6千元。當質問他們時,對方竟說那些錢被用於他們先後3次搜捕母親的費用了,並拒絕出示任何收據或憑證。」「而且更為奇怪的是,在母親本人不在的情況下,當地公安就可隨意判了母親兩年勞動教養。」

經由作者家人多次去戰女士退休的學校「紅少年小學」及其他相關部門反映戰女士的退休金問題。雖然,解除了遭到凍結的工資,但4年來積下的4萬2千多元的退休金只剩1萬7千元,其中的2萬5千元被雞東縣政法委、610的警察無憑無證的強制揮霍掉,未見任何可查的字據,也從未向本人及家屬做任何合理解釋。

姐姐解鳴娟

解鳴娟是作者的姐姐,37歲,是雞東縣供電局的一名職員。2000年,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抓捕遣返回黑龍江省,遭到密山市看守所惡警的毆打。在家養傷期間,解鳴娟被雞西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每天有4個人輪流看守,不離左右,被限制人身自由。

她先後幾次被抓進看守所,曾同母親-戰女士流離在外半年左右。2001年初被黑龍江省雞東縣公安局判2年勞動教養,在所在單位雞東縣供電局的極力擔保下監外執行。一直到2003年初,單位每月只發給解鳴娟200元生活費,而且星期六日照常工作,無休息日,目地是為了防止有時間去北京上訪。現在雖已解除了勞動教養,但當地公安局時常去騷擾。

嫂子趙玉梅

趙玉梅是作者的嫂子,39歲,家庭主婦。 2000年末,戰女士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竟被黑龍江省雞東縣拘留所超期關押長達4個多月。

後來,趙玉梅被無理罰款6000元人民幣後釋放。2002年8月,當地警察藉口搜捕戰女士而抄了趙玉梅的家。只因查出幾本法輪功的書籍就將趙玉梅關進了雞西市第一看守所。

趙女士在那裏目擊了,雞西市的警察是如何採取下流的流氓手段對待女性法輪功學員:警察用電棍電擊女性的胸部及下身。

趙玉梅也承受了莫大的屈辱和折磨,一週後經過親屬的多方活動,被勒索了1700元罰款而釋放。

三弟解運傑

作者的三弟解運傑,33歲。2000年初,解運傑因在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而被黑龍江省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9天,期間遭到多方威脅和虐待。

因為,解運傑是所在研究所的主要技術骨幹,在家屬和單位的多方努力下,被釋放,但賓縣警察經常去騷擾。

四弟解運歡

解運歡是作者的四弟,現年29歲,原本是靜岡日本語教育中心的學生。1999年4月赴日留學;2000年2月,毅然放棄日本的學業,回去中國為法輪功講公道,向廣大的人民訴說真相。

解運歡剛剛回國,就受到了黑龍江省雞東縣公安局的非法通緝。從那時起就一直流離在外,音信皆無。直到2001年5月末,作者家裏收到了解運歡幾經輾轉而捎出來的一封短信。他們才知道解運歡已於2001年3月12日被北京國安特務秘密綁架。

解運歡被送到臭名昭著的團河勞教所進行洗腦,經受了長時間不讓睡覺、暴力毆打等一系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並且在該所染上了疥瘡。

2001年7月末,解運歡被遣送回雞西市第一看守所。隨即遭到刑事拘留,同各種惡性刑事犯罪、嚴重經濟犯罪分子關押在一起。看守所因為其迫害的非法性,手段邪惡殘忍一向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前去探望。作者家人每月去看守所給解運歡存入的200元生活費和必要日常用品,都通過獄警、牢頭的層層盤剝,最終拿到手的已是所剩無幾了。

解運歡被非法超期關押的一年多時間裏,雞西市國家安全局的警察及公檢法的不法之徒趁機敲詐解家人,他們聲稱:只要拿出足夠的錢來,打通各個關節可減緩刑期,甚至可以釋放。他們對這種做法深感疑惑而沒有上當。

這些不法之徒覺得撈不到什麼油水,竟通過酷刑折磨、威逼利誘、十幾天不讓睡覺等卑劣手段,搜羅整理了一套虛假捏造的所謂證據、證人。

2002年8月15日,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在無自聘律師、不通知家人庭審旁聽的情況下,只以製作1400餘張法輪功真象傳單、刻製 90餘份蠟紙和參加了幾次法會的荒謬罪證,判處解運歡10年重刑,並剝奪上訴權利。

2002年10月,解運歡被送到雞東縣哈達崗監獄服刑。按照監獄的規定視力不好的人是不允許到礦井裏從事勞動的,但對於法輪功學員,一切法律規則都已失效。唯一起作用的是「對法輪功學員怎麼處理都不過分」的無理規定。

就這樣,近視眼的解運歡每天被強制到危險的井下從事裝運煤炭的重體力勞動。身後是揮舞著皮鞭、棍棒的牢頭,稍有怠慢就會遭來抽打和謾罵。

2003年5月,解運歡及當地 10幾名法輪功學員轉送到牡丹江監獄。這所監獄雖然沒有裝運煤炭那樣的重體力勞動,但每天強制工作達16小時之久。這就是中國當局所說的對法輪功學員「春風化雨」般的關心幫助,就是通過高強度的緊張勞動剝奪你片刻自己思考的權利,從而麻木人的大腦,使你成為唯命是從的工具。

每月只允許有30分鐘的嚴格監視下親屬的探望時間。如出現獄方認為的敏感話題出現,就會被立刻中止會見,幾個月甚至半年不允許見面。

據作者描述,這位留日的學生解運歡,只因為堅持真理、堅持信仰,卻經歷了無數次精神上的洗腦和肉體上的折磨。據解家人說,解運歡已到了皮包骨頭的程度。@(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