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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一死刑犯疑花巨款 買「立功」脫罪

【大紀元1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雪卿採訪報導﹞遼寧省瀋陽惡勢力頭目張凱因細故與人發生口角,竟持刀殺人致死。案經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後,張凱上訴到遼寧省高級法院,歷經一年高法卻遲遲不做判決。引起受害人徐勤升之兄徐秦勇不滿,上書各級司法單位,強烈要求遼寧省法院加快審理、公開宣判。

徐秦勇指稱:張凱是橫行瀋陽市的惡勢力頭目,多次糾集打手,擾亂社會治安,聚眾鬥毆,持械殺人。97年與其弟徐勤升因細故發生口角,即持刀從背後將徐勤升、李本澤二人殺死,案發後張凱坦承殺人,於2002年9月28日經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張凱於2003年11月上訴到遼寧省高級法院,至今有一年之久,高法遲遲沒有判決,嚴重超過二審三個月的審限。

徐秦勇在陳情書中寫道:「最近社會傳言,張凱有「立功表現」的情節。據傳,張凱花重金在看守所裡買了一個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案件線索,現有關部門正在調查,如果成立就可能被認定為有「重大立功」有保命不判死刑的可能。」「幾年來,張凱曾多次僱傭他人向司法機關出假證,恐嚇證人,採取多種不正當手段逃避法律追究。今天他又在干擾審判。」

徐秦勇告訴記者:「其弟從事無線電行業,被審核局評為優秀納稅個別戶,被殺身亡後,母親無法承受打擊,已哭瞎了雙眼。對於法院遲不判刑十分懷疑,經他明查暗訪得知,張凱花了上百萬元買通關節,並對證人李芳實行威脅、恐嚇,使證人李芳返供。」

徐秦勇認為張凱及其同夥數十人,在社會上為非作歹,亂殺,亂傷無辜群眾,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張凱不殺何以體現執法為民?何以平民憤?何以體現執法公平,公正?決不能讓張凱玷污了遼寧省高法神聖的殿堂。

徐秦勇說,為了維護司法尊嚴,他不怕黑惡勢力,除非對方或法院把他殺了,否則不惜一切將官司打到底,直到兇嫌被繩之於法。

後記:徐秦勇接受本報採訪後,記者再打數通電話都聯繫不上,原因不明。

張凱簡歷

張凱,1981年因搶劫被判刑10年,服刑在盤錦監獄,後因反改造加刑兩年,送往新疆服刑,刑滿釋放後,1995年又夥同號稱新疆敢死隊的又犯入室搶劫殺人罪,在這期間作案十一起,內有大眼、七墩子、老習子。三條人命案,此人參與四起,入獄後被取保候審。

1995年又與大西北團夥王宏林、小丘、小輝、三胖、二剛持槍搶劫房天證卷公司,劫得贓款三十多萬元,殺死一名更夫。然後幫姘頭在五愛市場持槍行兇,傷及無辜,將一老者腿部擊傷。

1996年4月16日在夏威夷三部持刀行兇,將徐勤升、李本澤二人殺死,對證人李芳實行威脅、恐嚇,使證人李芳返供。

在天都飯店兩起案件中致兩人死亡,持槍打死一人。證據確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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