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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亂政 台灣公民社反對和促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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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電)親民黨在立法院力推「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引發民間團體關切。台灣公民社社長陳春生今天發表一篇聲明,列舉和促法內容包藏「危及台灣國家安全」、「把台灣香港化」、「去政府化」「破壞『權力分立』憲政原則」等四大危機,因此堅決反對立法院制定此一違憲亂政的惡質法案。

台灣公民社在聲明中指出,近日立法院某些立法委員執意推動所謂「維護中華民國民主法制,台灣人民當家作主,促進海峽兩岸和平法」草案,但細察草案內容,不禁令人驚心動魄,因為這是一劑「糖衣毒藥」,台灣人民若不反制,台灣民主自由前途將被斷送,台灣公民社表達堅決反對到底的決心。

陳春生說明,台灣公民社堅決反對制訂和促法主要基於四項理由。

首先,和促法的立法危及台灣國家安全。和促法草案總說明雖然表示,「法案目的在凝聚朝野共識,推動兩岸和平,確保國家安全。」但事實上,朝野對本案並無共識,反對派更表示「不惜流血」反對立法院通過此項法案。而且此一法案正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台灣」舖路,會危及台灣國家安全。

其次,和促法草案雖然在總說明表示「兩岸和平之推動,必須先『拋開歷史恩怨,擱置政治爭議』達成『維持台海五十年和平,創造亞太一百年繁榮』的願景」,但事實上,兩岸並無恩怨,而是國共鬥爭引起兩岸恩怨。兩岸的政治爭議,主因在於中國要併吞台灣,而台灣人民則要「當家作主」,反對中國併吞。

陳春生指出,連戰、宋楚瑜等在野黨領袖,選在中國公佈「反分裂國家法」之後,不惜違背台灣人民總意志,前往北京「哈腰投降」,還要把台灣人民的自由民主前途一起葬送,使台灣成為第二個香港,這是台灣人民堅決反對和不能忍受的。

第三,和促法草案總說明指出「由雙方人民選出代表進行協商,保持台海穩定和平,遠比政府對政府的協商更能避開政治爭議。」因此在草案第五條規定,由立法院委員十七人組成「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與中國對應機關「共同推動兩岸和平議程與協商」。

台灣公民社認為,這明顯是把台灣人民直選產生的政府機關「虛無化」,「去政府化」,立法院自己接管台中兩國間的國際事務,這既是「狂妄」,也是「國會獨裁」的表徵。

聲明最後指出,和促法如果通過,會破壞「權力分立」憲政原則。因為,不管是三權或五權分立,行政與立法是互相制衡的。如今某些立法委員企圖奪取「兩岸關係」的行政決策權(這是總統的職權),要站在總統和台灣人民的頭上,主導兩岸政策,矮化台灣,配合中國統戰,明顯是「立法」吃掉「行政」,破壞「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

台灣公民社基於上述四點理由,堅決反對立法院制定違憲亂政、居心叵測的惡質法案。台灣公民社也呼籲推動和促法立法的立委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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