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四內地人用假證被判入獄

【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四名內地人因串謀管有偽造香港特區護照及偽造香港身份證,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首名被告為偽造證件帶家劉世全,被控一項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及一項管有偽造身份證的控罪,他每項控罪各被判入獄三年零九個月,同期執行。

另外包括兩男一女的被告為陳能全、李嵩及陳云芳。他們各被控以一項串謀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及一項串謀管有偽造身份證的控罪,分別被判入獄十八個月及二十一個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及警務人員於本年6月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偵察,並將劉截獲。入境處調查人員在劉手持的膠袋內搜出三本偽造香港特區護照及三張偽造香港身份證;證件上的相片及個人資料皆屬於另外三名被告。

入境處調查人員其後將另外三名被告截獲,他們承認欲到美國尋找工作。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旅行證件乃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持有偽造身份證亦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