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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
【大紀元2月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台灣財政部指出,尾牙摸獎,不論是現金、還是獎品,只要價值超過一萬三千三百四十元,都要課徵百分之十五的稅,明年5月報稅時再繳;如果中獎人在台灣居住不滿半年,不論金額多少,一律課百分之二十。
年終尾牙旺季,如果幸運中大獎,不管是現金、還是電視、轎車、機票等獎品,只要價值超過新台幣一萬三千三百四十元,都要課百分之十五的稅,如果尾牙在1月舉行,公司會先代墊扣繳,中獎者明年5月報稅時才要繳稅。
一萬三千三百四十元以下的話,就不必扣繳、免扣繳,但是,還是要填扣繳憑單,將來併入綜合所得稅,看看要不要扣繳。
財政部指出,如果中獎的是外國人,或是在台灣沒有居住滿半年,不管中獎的價值是多少,一律先「就源扣繳」百分之二十的稅,公司必須在尾牙舉行之後的十天內,把中獎者扣的稅款交給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