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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國「公款行賄」問題

【大紀元2月27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公款行賄」現象在中國相當普遍;報導列舉了公款行賄的一些主要手段:以公款給離任領導送禮、為新任領導擺筵席;趁領導家有人婚喪嫁娶之際,以單位的錢物表示慰問或祝賀;以公款行賄在評比中博取好名次;在跑資金、拉項目時以公款行賄擠掉競爭者;拿公款買官等等。

針對這些現象,現在海外的原深圳公安幹警高沛其、貴州異議人士曾甯在一場討論中表示,「公款行賄」在中國已經成為一些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記者:《中國青年報》列舉了「公款行賄」的種種表現,在很多國家,比如說包括美國,很少聽說有這樣的事?

高沛其:對!

記者:為什麼中國公款行賄這樣的普遍,請兩位談一談公款行賄的社會狀況。

曾甯:公款行賄在中國大陸非常普遍,我想行賄本身應該說是不光采,甚至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是一種腐敗。但是在中國目前這樣一種政治體制下,“行賄”包括公款行賄卻成了一種非常普遍的生活方式、一種工作方式,如果你不去行賄的話反而就不正常。中國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這些單位部門,實際上都有一筆專門用來請客、送禮、吃飯、行賄的公款可以來開銷,政府他壟斷了所有的資源、壟斷了一切資源,包括經濟資源、政治資源、公家的錢、國家的錢沒有人心痛,那麼你送給我、我送給你,甲、乙、丙、丁互相都是國家單位。

記者:高先生,您的看法?

高沛其:剛才曾先生說的很客觀也很全面,實際上我覺得中國的公款行賄問題,本身就是一種社會上供求的關係,貪污受賄的本身就說明有受賄的,就有貪污的,兩個是共生存在的。因為當前中國社會這種貪污、受賄,在中國已經形成他一種特有的文化,也可以說中國他這種特有的特色。

從公安角度來講,從公安部到下面一個小小的派出所,各個部門都有自己的一個小金庫,這個小金庫本身就是一種你說不義之財也好,或者把公家的錢變換形式變成他們私人的錢,然後利用這小金庫的錢週轉來達到他們這種個人的目地。

記者:從法律上說的話,曾甯先生您認為中國的法律對於行賄,包括公款行賄的懲罰力度怎麼樣?

曾甯:從法律從現行的中國法律的這個角度來看,實際上是不允許這個腐敗、不允許行賄或是受賄的。但是如果說單純的探討「公款行賄」的問題,這又是一個例外,就是說中國的法律和現實本身是脫節的。中國的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還存在一個公款行賄、公款賄賂這個問題,因為這個東西是“淺規則”允許的,就是說大家約定熟成,互相之間都知道這個東西的話是可行的,而且這個東西是現實的,你這樣做,我也這樣做,不做還不行。

記者:高先生您怎麼看?

高沛其:我認為,對中國來講統一就是不准行賄,所以法律規定一定是有的,我就沒有必要再專門提出來,什麼錢行賄是不允許的。

記者:行賄都是犯法這沒有問題。

高沛其:對啊!

記者:但是有時候如果是為了本局集體的利益性行賄,好像就有人覺得不是那麼可惡,這個就決定行賄的事情可能就很難被舉報出來,因為有些舉報人員擔心單位同事、領導這個要報復他。

高沛其:我認為您說的很對,我從本質上來講,共產黨黨內的腐敗,黨內的行賄、黨內的貪污,為什麼說能被一般所接受呢?就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講,反正是公家的錢行公家的賄。但是我們要講起來,他所行賄的最終目地,一般來說總不是光明正大的,如果是光明正大怎麼還要行賄呢?行賄本身就是說通過正當的途徑達不到的。

記者:我們再談一個問題就是,能不能從這個審計上來採取措施,杜絕公款行賄的現象?

曾甯:目前是這樣的,實際上來講做為中國政府的話,是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行賄,只不過就是說,在中國社會這樣一種現實生活中,公款行賄已經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工作方式。比如說在審計上,假如說他嚴格做到審計制度,那麼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公款、不正常的支出,那理論上這個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上還是做不到的,從審計角度應該說,也是不可能堵住這個漏洞的。

記者:高先生,您的看法?

高沛其:我基本上同意他的意見,現在我們中國有句大家都知道很廣的話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況且來講,審計部也不過就是黨領導下的一個體系,一樣自己來監督自己的話,我覺得這點也是不可能的事。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報導整理)(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