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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曆新年民眾應提高警覺 防遭詐騙失財

【大紀元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六日電)農曆年關已近,花蓮縣警察局通令所屬各單位全面加強反詐騙宣導,並全力偵辦各類詐騙案件,據縣警局統計,花蓮縣今年一月份民眾受詐騙損失案例有十六件,損失金額達新台幣四百七十五萬餘元,警方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以免被騙損失財物。

花蓮縣警局長陳伯壎特地於黃曆新年前,通令縣警局所屬各單位全面加強反詐騙宣導工作,並要求全力偵辦各類詐騙案件,日前警方即破獲魏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嫌犯依組織犯罪和檢肅流氓條例移送法辦。

縣警局指出,今年一月份接獲受理民眾反詐騙諮詢、檢舉、報案總計九十六件,其中通報各公民營電話公司斷話處理人頭戶電話總計四十四件,向各公民營銀行通報警示監控帳戶計二十三件。

縣警局表示,二十三件通報警示監控帳戶中,民眾受詐騙損失案例達十六件,損失金額達四百七十五萬餘元,且這十六件遭詐騙案件都與詐騙電話和行動電話簡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