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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江革,行佣供母

【大紀元3月20日訊】“孝”是儒家倫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來中國社會維繫家庭關係的道德準則之一。

東漢時齊國臨淄人江革,祖父和父親分別曾在尚書金部和倉部供職。江革年幼時就很聰敏、有才思,六歲便解屬文,其父對之深加賞器,曰:“此兒必興吾門。”九歲開始,家道變得艱難,江革與弟弟雖然孤貧、沒有師友可以依賴,但兄弟二人自相提攜勉勵,讀書精力不倦。

江革十六歲時,父親去世,他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背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欲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雇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

江革盡孝道的美德故事,到了元代被收入著名的《二十四孝》。《二十四史》列傳第三十中,也專門有關於江革的記載。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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