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立院初審通過 村里長候選人應繳保證金

【大紀元5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三日電)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修正草案,刪除村、里長候選人免繳保證金規定。

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上午審查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安等人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

草案說明表示,現行條文規定,村里長候選人免繳納保證金,許多參選人未審慎考量,即登記為候選人,造成村里長參選人數爆增。草案刪除村、里長候選人免繳保證金規定,可使參選人不任意登記為候選人,藉以節省社會資源與國家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