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季炳雄持槍拒捕罪成

【大紀元5月5日訊】香港重犯季炳雄涉嫌企圖槍殺警員案,昨日在高等法院審訊,被裁定企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使用槍械意圖拒捕罪名成立,還押監房,今早宣判。另外,季炳雄去年已因為藏有大量槍械彈藥及爆炸品罪名成立,被判監17年。

44歲季炳雄(又名關德榮)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另一項使用槍械意圖拒捕罪。控罪指被告在於2001年5月22日在窩打老道火車橋底企圖謀殺警員施君明。

案發在2001年5月22日早上,九龍城警區警員施君明與2名警員,身穿便衣在旺角太平道及窩打老道一帶執行反爆竊行動。中午時分,當4名中國籍男子走到火車橋底時,警員上前截查。警員表露身份後遇到反抗,突然有人開槍,2名警員分別頭部及背部中槍倒地,而4名男子就逃去無蹤。

在2003年平安夜凌晨,季炳雄在油麻地文英街文景樓一單位內被警方拘捕,現場搜出大批槍械及彈藥,包括一枝證實是當年在旺角槍擊案中打傷探員的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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