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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者:金控可惡意併購應有法律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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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五日電)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通過金控公司申請轉投資審核原則,將轉投資事業首次投資額度為被投資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實收資本總額的25%的門檻降到5%,也就是金控可進行非合意 (敵意)併購,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認為,應有法律相關配套,否則會造成金融市場紊亂。

金管會表示,金控公司依金控法申請轉投資,是長期投資,應以意圖控制或建立密切關係為目的,且須兼顧考量金控集團的健全經營。金管會銀行局長曾國烈指出,按原規定金控公司轉投資是一次到位,首次須達投資事業股份的25%。

距離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目標之一:明年底金控減半的目標只剩一年半,目前台灣國內第一宗金控合併的併購案尚未出現,市場配對也是雷聲大雨點小。不過,金管會在進一步放寬併購門檻後,相信可加快金控合併腳步。

包括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等金融業者,就曾在公開場合提出,金管會必須放寬金控轉投資的建言,並建議修改公開收購等非合意購併的相關法規。

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相當肯定這項政策,對於金管會排除惡意購併障礙持正面態度,他說,國泰金將積極尋找合作對象,不排除以敵意購併來擴大版圖。

在金融市場已屬成熟的美國,敵意併購也所在多有,也曾有為抵制敵意併購而產生的反敵意併購策略。殷乃平指出,在美國為反制敵意併購就有十幾項策略,其中像「吃毒藥」 (poison pill)、「白馬王子」等就是反敵意併購衍生的策略運用。

殷乃平進一步指出,對將被併購公司而言,如不願意被併購,有可能採用的策略是擴大負債比例,也就是俗稱的吃毒藥策略,讓公司體質變差;也有可能是被半路出現的另一家公司併購,稱之「白馬王子」等。

另外,某金控要進行敵意併購,被併購對象可能再發行可轉債,由欲進行敵意併購的公司認購相當比例,最後再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對股權分散的金控來說,進行敵意併購的公司只買5%股權,然後再利用徵求委託書方式取得經營權。

殷乃平強調,「開放並不是壞事」,但如果市場出現敵意併購,被併購對象並不願被合併,進行反併購策略運用,也會造成諸多困擾,金融市場也會失序。

他舉美國為例,像反併購策略運用就有專門的律師、財務顧問公司或會計師來進行。

因此,殷乃平認為,在開放敵意併購的同時,應再制定相關法律規範,以免金融市場出現失序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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