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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受災民眾 交通罰款可延到年底繳

【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一日電)海棠颱風造成台灣中南部嚴重水患,交通部照顧災區民眾權益,採取多項車輛監理補償措施,包括交通違規罰款繳納期限等多項監理費用,可延到今年底前。

除交通違規罰款外,原訂七月底前應繳納的汽車燃料使用費,也展延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受災民眾辦理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得附身分證、臨時身分證、駕駛執照或由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辦理,並免繳辦理所需的公路監理規費。

受災民眾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今年七月十六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