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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瑩家暴案 可改申請緊急保護令

【大紀元7月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許佳惠報導)藝人王靜瑩遭到丈夫毆打成傷,結果在「通常保護令」申請期間,丈夫又繼續威脅恐嚇,台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表示,以這種情況、有新的事證,可以改申請「緊急保護令」,最快四天就可以拿到,家暴中心建議王靜瑩向法院提出申請,保護自己和孩子。

身心受創的王靜瑩,是社會上受暴婦女的縮影,她選擇勇敢站出來,不再受制於家醜不外揚的窠臼,勇氣讓人敬佩。

王靜瑩在六月三十號受暴後,隔天立刻申請保護令,由於當時評估沒有緊急危險,因此她申請的是「通常保護令」,結果在保護令還沒核發下來期間,陳威陶又跟蹤又威嚇,讓王靜瑩倍感威脅。

台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主任童富泉認為,以這種新事證,王靜瑩可以提出「緊急保護令」申請,因為通常保護令要兩、三個禮拜才能核發,緊急保護令只要四天,等保護令下來,陳威陶就不能再施暴,甚至不得靠近一定的距離,否則可以依照現行犯逮捕。

童富全說,他已經建議王靜瑩這麼做,因為王靜瑩是成年人,必須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請,社會局可以從旁協助,或是給予緊急安置,同時做心理輔導,以及教導安全守則,像是住所保密、出入動線規劃、遇襲的處置等等,不過王靜瑩目前還沒決定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