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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伊:延期完成新憲草案證明伊人自主制憲

【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鍾行憲台北特稿)伊拉克臨時政府未能在十五日如期完成新憲法草案,國會已召開特別會議,決定將草擬新憲的截止期限延後一星期。美國官員形容這是一項暫時的挫敗,但是伊拉克國會議長讚揚此一決定是民主的證據,證明伊拉克人是在自行制憲。

根據伊拉克臨時憲法,今年元月選出的臨時國會必須在八月十五日以前通過新憲法草案,並於十月十五日進行憲法公民投票,然後在十二月十五日選舉新政府。國會若未能如期完成憲法草案就將解散,伊拉克將再選舉新國會進行制憲工作。

由於參與草擬憲法的伊拉克各派系領袖一直未能解決有關政府制度以及宗教與國家之間關係等主要問題的歧見,臨時國會在十五日午夜截止期限前通過延長憲法起草時間,規避了國會未如期完成憲法草案就將解散的規定。

若干分析家表示,伊拉克未如期完成憲法草案是布希政府已無法控制情況的一個跡象。

  目前在布魯金斯研究所任職的前任布希國家安全助理李佛瑞特說:「他們任由(伊拉克政治)過程漂浮不定一段長時間,現在他們無法引誘或力促伊拉克人結束辯論。這加深(布希政府)無能為力也沒有一個策略的印象。」

其他分析家認為,伊拉克還有時間完成制憲工作。曾任國務院政策規劃官員的李海大學國際關係系主任巴奇說:「延後總比完成不了更好。我不認為這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延期一次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進一步拖延會有嚴重的政治後果。」

事實上,在元月三十日的歷史性選舉後,伊拉克拖延時日組成臨時政府占用了已經有限的制憲時間。傑佛利總理費時三個月才組成內閣,使完成憲法草案的時間只剩下十個星期。

時間限制迫使憲法起草委員會根據美國最初占領伊拉克期間由美國與聯合國專家制訂的過渡時期行政法草擬憲法,而非重頭開始研擬新憲法。但是過渡時期行政法留下了幾個重要問題,導致立場截然不同的伊拉克各族裔和派系至今無法解決它們對這些問題的歧見。

但是部分專家指出,布希政府堅持依照既定時間表行事,讓伊拉克憲法起草委員無法解決實際的問題。

美國外交關係協會專家吉柏表示,「布希政府有能力在未來七天內迫使伊拉克人達成一項協議是毫無疑問的」,但若這項協議並未解決根本問題,「那是比未如期完成工作更大的失敗」。

曾任美國領導的占領當局憲法問題顧問的紐約大學法學教授費德曼說:「目前的情況是在向布希政府傳達『別催...我們需要做好這件事,而不是快速完成』的訊息。」要求伊拉克如期制憲是受到及早撤軍的政治需要驅使,這是制憲的「不當作法」。

伊拉克國會議長哈薩尼表示:「儘管已竭盡努力,但是我們無法找到讓每個人都滿意的解決辦法。」

  規劃及發展合作部長沙勒說:「我無法否認這是令人失望的發展,但是我必須強調我們所作所為的重要性。我們意見不一,我們未能達成妥協,但是我們沒有互相廝殺。」

分析家認為,如果伊拉克憲法起草委員會能在一週內達成協議,延期完成憲法草案將只是個小問題。然而,尚待解決的問題十分棘手,再延一個星期是否足以縮小歧見仍有待觀察。

沙勒指出,各族裔談判代表對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仍然僵持不下:回教法律的重要性、北部的庫德族人和南部的什葉派回教徒希望建立的聯邦制度、以及如何分配伊拉克可觀的石油收益。

遜尼派代表堅決反對為什葉派在南部成立半獨立的自治邦打開門戶,而什葉派和庫德族人繼續爭論該如何分配石油收入。一般回教徒和女權運動者則極力抗拒什葉派讓婚姻、離婚和繼承法律都受到宗教約束的主張。

什葉派憲法起草委員達巴戈表示,如果無法在二十二日達成共識,解散政府和國會並且進行新選舉就大有可能。他又說:「我認為如果一個星期不夠,我們將永遠無法達成任何協議。」

國會副議長夏里斯塔尼保證制憲工作不會再延期,但是他說,這並不代表他保證談判代表會達成共識。

遜尼派全國對話會議成員朱貝迪指出,由於缺乏共識,談判代表可以擱置爭論,先行通過一項稀釋的憲法草案,延後處理難以作成的決定,或是要求再度延期。

朱貝迪讚揚國會十五日將制訂憲法草案的期限延後一個星期的決定,是抗拒美國堅持如期完成工作壓力的「勇敢」行動。他說:「這證明我們不怕布希總統,也不怕他希望在十五日完成憲法草案的要求。」

國會議長哈薩尼也讚揚此一決定是民主的證據,證明「這是伊拉克人在制訂他們自己的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