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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趙達功:中國農民是四等公民

【大紀元9月12日訊】都說中國農民是中國的二等公民,指的是與城市市民比較。由於城鄉差別和農民被歧視,尤其進城打工的農民,先是必須辦理暫住証(二等公民証書),然後是經常被社會懷疑是易犯罪群體,進而在社會保險、養老金、教育等方面受到歧視,中國農民的確就是二等公民。不過後來發現,中國農民還不是二等公民,應該是三等公民,而城市市民卻變成了二等公民。

如果香港、澳門沒有回歸,中國農民在中國大陸就是二等公民,港澳回歸後,港澳公民就成了一等公民,繼而原來的公民等級都要再降一等。臺灣還沒有統一,臺灣的公民是中華民國公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這也是一個中國各自解釋吧。但臺商及其家眷在中國大陸有一百五十萬之多,慣例一般稱“臺灣同胞”。假定我們把在大陸的臺商也算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者按照中共當局的說法和平統一臺灣,臺灣仍然保留軍隊和民主制度,那公民的等級劃分恐怕要分四等了:一等是臺灣公民,二等是港澳公民,三等是大陸城市市民,四等是大陸農民。

前些天一位臺商與我聊天談到統一問題,他說他也贊同統一,但作為個人來說又不願意統一。我問為什麼?他說,“在臺灣我們是自由的,可以批評政府和領導人,可以自願組織政黨或參加哪一個政黨,可以游行示威,可以投票選舉臺灣的領導。但你們大陸人就不行了,像你這樣的人隨時可能入獄。而我們臺灣人來到大陸會受到保護,官員欺壓老百姓,但卻都尊重我們,我們與你們相比的確高出一等。如果統一了,讓我們和你們一樣,那就太嚇人了!”

事實上的確如此,大陸官員對臺灣人和香港人一般不敢亂來,但黨政官員對大陸老百姓就可以隨意侵犯人權,可以執法犯法。有些港臺商人常常在大陸人面前表現出高人一等的姿態來,也有些勾結收買地方黨政官員,強佔農民土地,殘酷剝削工人,嫖娼納妾,為非作歹,成為政府侵權的幫凶。

為什麼臺灣人比香港人還要高出一等?因為臺灣是法治民主社會,香港目前還只能說是自由社會,但還不是民主社會。中央動不動就威脅香港民主派,實行高壓,二十三條立法中共當局還試圖剝奪香港人已有的自由,而對臺灣的政治就無法直接干預。相比較來說,臺灣人最幸福,香港人比較幸福,而大陸人就很痛苦。香港在九七回歸之前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盡管如此,“社會主義好就是都往香港跑”,成千上萬的大陸人偷渡到香港甘願做殖民地被“奴役”的公民。在大陸的臺灣人不乏擁護國民黨、親民黨等泛藍陣營群體,他們可以高唱中華民國國歌,可以表明自己的政治觀點,但大陸的泛藍陣營就受到當局鎮壓,武漢的孫不二先生因支持國民黨甚至被關進大牢伺候。

中國公民權利的現狀就是,港澳沒有回歸之前,大陸公民分兩個等級,港澳回歸後分成三個等級,假定按照所謂“一國兩制”臺灣統一了,中國公民就將分為四個等級。其中,中國大陸農民始終是最低等級的公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大陸就是一句空話,專制制度決定了等級制的實際存在,實現公平、公正、平等只能在民主制度下。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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