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縱火詐領 佈局火場 炷香當導火線

【大紀元9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縱火集團詐領保險金,第一個要解決的,就是不讓火場鑑定與保險公司發現內有文章,狡詐的彭煥明等核心首腦,差點在這方面「完全犯罪」。

製造不在場證據

集團中的呂忠育懂得爆破,彭煥明與他研究出,先在縱火現場立起一般拜拜用的炷香,大支炷香可以燒一小時左右,這段時間就成了「定時裝置」。

呂某等人在炷香尾端接上從一般鞭炮拆下來的引線,連接到旁邊的碎紙堆和棉片參雜的易燃物,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再擺一個小桶汽油。

佈置完妥,點燃炷香,人全部退出,鎖緊門窗、啟動保全,如此,當一小時後火頭引燃易燃物延燒整個建物時,很容易讓人判斷出起火時公司內沒人在,降低被查出縱火可能性,也讓相關人都有明確不在場證明,甚至集團核心會在燒屋前出國,達到與火警毫無關聯的目的。

利用汽車撞婚紗店

由於引火物全是易燃物,一下子燒個精光,加上消防水柱救火時沖擊現場,即使科學鑑驗,有時也不易找出人為縱火跡象。

同樣手法幹了幾件,集團又擔心保險公司起疑,所以曾改變燒屋手法,92年5月在嘉義「火燒星辰婚紗店」的那一場,竟然把好萊塢電影劇情搬來運用,找一輛預先佈置過的汽車去撞婚紗店,製造汽油不慎外洩引燃的意外失火效果,果然申請得保險理賠。

但畢竟一件又一件的火警理賠案,讓人覺得奇怪,後來警方和消防單位發覺不同縣市的類似案件,相關負責人竟有直接或間接關係,於是聘請具有全球尖端水準的新加坡籍火場鑑定專家,重新勘驗可疑火場,終於找到人為縱火的蛛絲馬跡,全案曝光。

保險業警覺 要求查仔細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關於詐騙集團收購經營不善的公司,以縱火手法詐領保險金,昨日經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包括富邦、明台、新光等產險公司對於高院的判決,均表示大快人心!

富邦產險表示,因詐騙集團犯罪的手法相當細膩,產險業者當年即發現其中有異,因此請求「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治中心」協助,以公權力介入調查,此案經檢察官主動移送偵辦,如今可說是水落石出。

產險公司強調,詐騙集團犯罪手法層出不窮,讓業者防不勝防;以縱火詐領保險金為例,犯罪集團唯恐一把火不能燒光,通常起火點不止一處;另外,詐騙集團常購買過時或根本不能運轉的機器設備,目的就是要降低縱火成本,往往從這些蛛絲馬跡中,可識破詐領保險金的情事。

(http://www.dajiyuan.com)